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深圳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收养未结婚生出来的子女可以吗?

广东-深圳 2017-05-01 11:04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收养结婚生出来的子女可以吗?

报告编号:NO.201705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焦勇刚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6235

    咨询电话:13723407281

    可以向民政局咨询详情

    回复于 2017.05.01 11:27

  • 咨询我

    李清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32

    咨询电话:19328700834

    只要符合领养条件办理领养手续就没问题

    回复于 2017.05.01 11:26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7.05.01 11:34

  • 欧权泉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3025

    可以。手续正规就行

    回复于 2017.05.01 12:37

  • 马寅宸

    帮助人数:17876

    如果在民政局办理得收养手续,可以的

    回复于 2017.05.01 11:09

  • 张帅召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7397

    可以,但要到民政部门依法办理收养手续。

    回复于 2017.05.01 11:0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平台为提问者使用了加急服务,已有多位律师提供了解答,其中个别律师解答比较详细。 如果你还有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广东律师 深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深圳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未婚先孕不是事实婚姻,因为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对征地拆迁地也没什么影响。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是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二是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个单身证明给医院就可以了· 宝宝跟自己姓一切资料跟自己走,不登记配偶资料。 直接到医院办出生证的地方问一下就知道了, 担心不靠谱的话,可以给相关人员塞个红包,可以少走弯路 可能各个地方会有一定差异· 但是大致都是这么办的·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未婚生子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即《出生医学证明》,是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在出生的医院当场办理的,只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未婚生子女同样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办理条件: 1、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2、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3、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签发;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父母填写《XX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的“亲子关系声明”,同时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提交材料: 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提供以下材料: 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子女收养

    10/14/2011 13:58:48更新

    收养时间不同办法不同根据规定:公民私自收养子女落户手续办理,以1999年4月1日《民法典》修改实施为分界线,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999年4月1日前私自收养子女的,如已经办理了公证的,持公证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

  • 什么是子女收养

    收养06/10/2018 14:02:00更新

    收养时间不同办法不同根据规定:公民私自收养子女落户手续办理,以1999年4月1日《民法典》修改实施为分界线,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 子女收养如何理解

    收养05/06/2018 13:05:45更新

    收养时间不同办法不同根据规定:公民私自收养子女落户手续办理,以1999年4月1日《民法典》修改实施为分界线,具体情况具体对待。1999年4月1日前私自收养子女的,如已经办理了公证的,持公证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子女收养如何理解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子女收养协议书怎么写

    收养05/14/2013 14:33:00更新

    如果夫妻想要收养子女的话,那么需要先满足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之后签订一份子女收养协议书,然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至于这个收养协议该怎么写?华律网小编提供相关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 收养子女协议范本

    收养07/23/2018 11:56:40更新

    收养子女协议范本推荐收养人_________与被收养人_________间为收养子女事宜订立契约如下:第一条_________夫妇,兹愿共同收养_________为养子女。第二条___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收养子女协议范本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收养法:收养子女的条件

    10/15/2010 11:44:33更新

    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独生女有什么补助政策

    独生女有如下补助政策:每年都可以领现金补助,一直到孩子长到18周岁;独生子女的父母按前提措置退休的职工,退休金加发百分之五等。且目前我国已经取消独生子女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关于独生女有什么补助政策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后是否应该选择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遭遇家暴后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日常生活中,除了妻子应该自立来避免家庭暴力外,实际遭遇到家庭暴力时,也必须学会为自己维权,收集证据。关于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2024新婚姻法离婚规定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慢慢的丢弃了之前的旧思想,导致离婚率逐渐提升。在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最新的民法典中有详细的规定,那新民法典离婚规定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就详细介绍。

  • 再婚婚前协议书是怎样的

    【第1篇】再婚婚前协议书范本甲方:________,性别:男,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性别:女,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____________男、女双...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再婚婚前协议书是怎样的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如何使个人财产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每一对夫妻都曾期盼相伴到老,但终究不是每一对夫妻都真的能够相携一生。当爱情、亲情不在,家庭解散,子女之争、财产之争往往让昔日恋人反目成仇。而对于究竟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很多人往往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何明明是自己婚前的财产最后却成了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一千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关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未婚生子

    未婚生子

    未婚生子通常是其生父生母没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生的孩子。在法律上,像这种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受到歧视。那么您知道未婚生子怎么上户口吗,有出生证明吗,未婚生子违法吗,罚款多少,未婚生子孩子抚养权归谁?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未婚生子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本专题了解相关内容。

  •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从改革开放来,我国一直坚持计划生育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这样的环境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降低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一项政策,在抑制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工作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独生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政策补贴,那么,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是什么样的,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作用以及应该如何去办理呢?华律网小编为你带来以下独生子女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 子女抚养协议

    子女抚养协议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或同居情侣来说,如果两个人要分开,最好签署一份子女抚养协议书,以防日后发生纠纷。所谓子女抚养协议,是指离婚男女或者同居等情况下有子女的男女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探望权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子女抚养协议会因为情况的不同而导致协议内容有所差异。本专题主要为大家提供子女抚养协议的各种范本,包括:非婚生子女抚养协议范本、离婚子女抚养协议范本等等。希望这些知识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 独生子女政策

    独生子女政策

    2016年,我国正式开放全面二孩政策,这意味着在我国实行三十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当年积极响应独生子女政策的家庭,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享受应有的待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那么,在二孩政策出台后,还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吗?独生子女家庭还享有相关待遇吗,独生子女补贴一个月能领取多少钱呢?关于这些问题,今天,华律网小编将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了解。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