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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共同购买房屋一套,首付共63万,母亲出10万,儿子出剩余首付53万元

江苏-南京 2017-04-01 16:13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母子共同购买房屋一套,首付共63万,母亲出10万,儿子出剩余首付53万元,并承担贷款27万元,房屋共90万元,现关系破裂,打算分割财产,以协商未果,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报告编号:NO.201704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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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海滨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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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776685160

    按出资比例分割

    回复于 2017.04.01 22:40

  • 咨询我

    朱正洪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1017

    咨询电话:18705173692

    你好!结合产权证分析;通常在双方名下按比例持有;来电

    回复于 2017.04.01 16:52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关键看房产证登记情况,你的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17.04.02 00:23

  • 吴康

    帮助人数:9518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析产

    回复于 2017.04.02 15:35

  • 巫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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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我是专业房地产律师,可以帮你,带上材料具体面谈

    回复于 2017.04.01 17:35

  • 吕金艳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4850

    您好,看是否约定份额,协商不成,直接诉讼。

    回复于 2017.04.01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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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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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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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在男方父母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对男方父母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等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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