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宁夏法律咨询 > 固原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我在停车场正常行驶在找车位,突然从车位窜出一辆XX,二车相撞,交警认定同等责任这种情况怎样赔偿

宁夏-固原 2017-03-29 05:13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我在停车场正常行驶在找车位,突然从车位窜出一辆XX,二车相撞,交警认定同等责任。A有全险,我的交强险。这种情况怎样赔偿

报告编号:NO.2017032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祁颖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474

    咨询电话:15825330239

    按照责任赔偿,可以协议解决,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回复于 2017.03.29 08:28

  • 咨询我

    交通事故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车辆停入停车场后,车主与停车场管理方之间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第365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保管物发生毁损灭失的情况下,要确认保管人责任,需要区别有偿保管和无偿保管加以不同对待。本纠纷中的停车场向车主出具停车卡并按时计费,与车主之间形成了有偿保管合同关系。被保管的车在停车场期间发生损坏,依据法律规定,该停车公司理应承担赔偿责任。该停车管理公司在赔偿后,可在查明高空坠物直接侵权人后,依法向其追偿。另外,停车场除了收费停车场外,还有公益停车场及消费场所停车场,相应的保管责任不同。公益停车场无人管理的,车辆受损后,只能追究侵权行为人的责任;有人管理的,形成无偿保管合同,在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商场、酒楼等消费场所停车场,可视为该消费服务机构的延伸,妥善保管客人的车辆是其应当承担的消费附随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之规定,作为消费者的车主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回复于 2020.12.20 12:30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7.03.29 05:43

  •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76848

    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另外,不同的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如果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方便沟通,个人首页的“详细资料”里的手机号也是微信号。

    回复于 2017.03.29 09:24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宁夏律师 固原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固原交通事故律师

办事指南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xx制药与河北xx集团联营合同纠纷案

    07/14/2012 17:43:00更新

    华律网小编上诉人(原审原告):**制药集团综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大街华药一生活区12栋。 法定代表人:吕*川,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娟

  • 薛XX诉李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07/14/2012 11:02:00更新

    华律网小编原告(反诉被告)薛XX,男,19XX年X月2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XX路X号地下。 委托代理人王*鲁,**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光,**环球

  • XX宝怎么申请退款

    网购政策09/26/2018 13:46:40更新

    在很多时候,我们在网上进行购物的时候都喜欢使用XX宝消费,那么一般信用卡退款需要手续费吗?一般XX宝怎么申请退款?下面,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陆XX与欧XX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案

    06/08/2012 21:15:00更新

    上诉人(原审原告)陆XX,女。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欧XX,男。上诉人陆XX因与被上诉人欧XX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X第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原告

  • XX诉XX研究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05/31/2012 21:08:00更新

    华律网小编原告:何*平,男,32岁,江苏省涟水县广播电视大学管理站教师。 委托代理人:刘*烈、沈*莲,江苏省**市海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省吴县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

  • 偷一辆共享单车犯法吗

    01/27/2023 15:27:59更新

    偷盗共享单车数量价值不超过一千元就是违法行为,会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偷盗共享单车数量价值达到一千元以上就成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偷一辆共享单车s是否犯法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在购买了车辆之后交强险是必须要求办理的,至于其他的商业保险可以由购买者自行选定,在出现了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用交强险进行赔偿,那么范围又是怎样规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 汽车检车可以逾期多久

    汽车检车可以逾期三个月。具体规定如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后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该项制度的规定,有利于确保机动车的质量安全,这是保障机动车主体在公共交通中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关于汽车检车可以逾期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关于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等都会构成犯罪。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

  •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赔偿范围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进行划分,划分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的,有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之分。那么,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赔偿,赔偿范围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一般主次责任是三七开,即主要

  • 驾驶公交大巴车倒车致人死亡,由谁担责

    公交车大巴是重要的交通工具,公交车在倒车的时候,如果撞死人的,属于交通事故,应该予以赔偿。那么,驾驶公交大巴车倒车致人死亡,由谁担责呢?今天,华律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公交车倒车撞死人,司机属于职务行为,如果公交方有过错的,应由公交公司担责。

交通事故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开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开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很有可能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时间,肇事司机应该首先下车观察,查看人员伤亡情况,判断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害是否严重。若肇事司机发现自己开车撞死了人,那么他应该如何处理呢?开车撞死人的现场应该如何保护?开车撞死人是否要坐牢?开车撞死人会怎么判刑?酒后开车撞死人是否会加重量刑?开车撞死人找人顶包被发现会怎么处罚?开车撞死人会给受害人家庭多少赔偿?下面专题将为您详细解答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 代位权

    代位权

    所谓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通俗的来讲,C欠B钱,B欠A钱,也就是A对B享有债权,B对C享有债权,那么在B不还钱给A或者是B无法偿还A,那么A可以直接越过B,让C还钱,这就是代位权。其实质就是A代替B对C享有债权。本专题主要介绍代位权的行使、代位权诉讼费用等知识,欢迎阅读!

  • 常住户口

    常住户口

    我们一般是只有一个户口,但是因为性质不同,所涉及到的名称也不同,例如常住户口,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本人的住所地。关于他的知识,是什么意思,含义,所在地怎么填,是户籍吗,集体户口是常住户口吗,跟落户的区别,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

    继承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其中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本位继承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就已经死亡了,因此本位继承的子女或其他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关于代位继承大家一定有一些疑惑,如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哪些?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是什么?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等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将结合代位继承案例及其他知识为大家详细介绍代位继承,欢迎大家浏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疑惑。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