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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男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写的是男女双方名字,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离婚女方有分割房产权利么?

139 ******** 吉林-吉林市 2017-03-29 09:15 合同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结婚前男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写的是男女双方名字,房产证还没有下来,离婚女方有分割房产权利么?

报告编号:NO.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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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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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权的

    回复于 2017.03.29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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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17.03.29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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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的

    回复于 2017.03.29 09:19

  • 马宗利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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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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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的,起诉辩论下

    回复于 2017.03.2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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