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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一套住房 育有一女 如何诉讼离婚?谢谢!

浙江-台州 2017-03-21 06:33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夫妻共有一套住房 育有一女 如何诉讼离婚?谢谢!

报告编号:NO.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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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不成起诉离婚,财产一般均分,孩子抚养权会从有利于孩子的原则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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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陶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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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1、解除婚姻身份关系;2、夫妻共同财产分割;3、小孩抚养权;离婚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可以就夫妻财产分割和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离婚协议,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预约办理离婚,待30日冷静期结束双方在到民政办理离婚手续;2、诉讼离婚,达不成离婚协议的就只能到被告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离婚。达不成离婚协议的就只能起诉离婚,如需帮助需进一步沟通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帮忙处理 关于您提问的回答如下:一,合法的配偶身份是夫妻遗产继承权的前提。 二,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然享有夫妻遗产继承权。 三,夫妻相互继承遗产时,应先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成员共有财产,确定遗产范围,防止侵害生存方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利益。 四,我国实行限定继承制度,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五,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有子女、父母的,生存配偶一般应按份额均等原则与他们共同继承;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没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的,由生存配偶单独继承。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中当然包括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配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七,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尤其是妻子一方)不论再婚与否,均有权处分继承的遗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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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上海理本广治律师事务所的潘律师,专注于刑事、民事案件方面问题。 问题回答: 依据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法律建议。具体分析如下: 夫妻名下已有2套住房 针对以上回复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建议来所咨询,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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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东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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