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聊城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男女双方没有领证,孩子户口在男方那边,五岁的孩子一直跟女方生活,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应该怎样解决

山东-聊城 2017-02-18 01:20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男女双方没有领证,孩子户口在男方那边,五岁的孩子一直跟女方生活,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孩子被男方带走藏了起来,不让女方见,女方要求抚养权,应该怎样解决

报告编号:NO.201702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许仙凤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51967

    咨询电话:18266745836

    及时起诉

    回复于 2017.02.18 23:52

  • 咨询我

    崔静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017

    咨询电话:18806351020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抚养权

    回复于 2017.02.18 13:04

  • 咨询我

    石陈荣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4714

    咨询电话:15966219453

    可以向法院起诉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况且孩子一直跟着女方生活,是很用力有利于抚养孩子,和户口没有任何的关系

    回复于 2017.02.18 11:31

  • 咨询我

    柳连强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8880

    咨询电话:18365801465

    应当起诉,争取抚养权。

    回复于 2017.02.18 11:03

  • 咨询我

    邓桂霞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47259

    咨询电话:13969523706

    可起诉抚养权或探望权

    回复于 2017.02.18 10:33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7.02.18 01:5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提问者描述很详细,律师也积极做了解答,其中部分律师解答详细可供参考。 但因为不同律师看法有所不同,请斟酌是否符合自己的情况,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山东律师 聊城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聊城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1、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可以公证,公证后财产可以独立。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这样情况不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债务人个人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全部1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2、 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 (2)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文章开头举得小案例,即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妻子的一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恶意串通的,就可以不用担心多出来的债务了。
    全部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一、打离婚官司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原告本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民事起诉状; 2、原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婚姻状况证明书等; 特别提示:结婚证遗失的,请至婚姻登记所在地档案局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4、财产清单一份。双方无财产争议的,请在诉讼请求中注明。 二、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你可以起诉,但法院不一定会受理。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在法律上并无明确对彩礼权属的规定。在古代的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从这一民俗传统文化来看彩礼应当是婚姻双方的一种赠与行为,应当属于婚姻当事方所有。
    全部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799

  • 【法律意见】 办准生证具体程序如下: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自己户籍处街道办盖章. 3:男方然后再到区计生办盖章. 4:持盖最高行政级别计生办章的男方证明信连同女方的无子女证明信以及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到女方户籍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就可以办理准生证了. 最后宝宝出生后接生医院会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就可以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了.户口可以随便报在男女任何一方.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女方要承担吗

    06/05/2017 17:48:00更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偿还债务有很多的情况是要区别对侍的,婚前的债务由各自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那么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女方需要承担债务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

  • 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生活费会如何

    11/15/2022 12:18:37更新

    《民法典》规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女方要求支付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关于离婚了孩子判给男方,女方不给生活费会如何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抚养权判给男方可以跟着女方生活吗

    09/23/2019 16:04:36更新

    在我国夫妻离婚的比率是比较高的,如果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那么抚养权判给男方可不可以跟着女方生活?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女方拒绝夫妻性生活男方可以起诉离婚吗

    04/14/2018 13:14:00更新

    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就是属于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总是包括着夫妻生活美好的其中就包括了性生活,如果说因为这个原因而离婚起诉的话法院会允许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女方办完婚礼后不愿与男方生活,女方想解除这种关系可以要回彩礼吗

    02/17/2019 09:05:10更新

    如果没有登记,或者在离婚后为共同生活、因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关于这个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结婚没领证女方会吃亏吗

    结婚证08/04/2020 13:32:52更新

    结婚是人生大事,根据法律规定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可以通过法定的程序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结婚证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红本,它还代表了国家对一对新人爱情的法律保证。但是,现在存在许多没领证就结婚的现象,那么,结婚没领证女方吃亏吗?想了解更多关于结婚没领证女方会吃亏吗的知识,就跟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

    若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其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以及长久的共同生活方式公开相处,尽管没有举行合法婚礼,也被认为是非法同居行为,甚至有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重婚罪的惩罚力度较轻,仅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

    是的。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等,对于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这个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 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后是否应该选择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遭遇家暴后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日常生活中,除了妻子应该自立来避免家庭暴力外,实际遭遇到家庭暴力时,也必须学会为自己维权,收集证据。关于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

    ​周六周日民政局一般是处于休息时段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民政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定上班时间上班。关于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对于公司大家需要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在进行找工作的人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来说是什么性质的呢?这就需要大家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2024取消超生开除公职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放开二胎之前一家只有生一个孩子,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更要遵守相关规定,计划生育为我国控制人口带来了很好的效果。那么取消超生开除公职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者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但是对属于犯罪者家属所有的财产是不包括在内的。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对他们所犯罪行的惩罚;另一方面也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下面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 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

    法律上双倍工资的概念来源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规定有哪些?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华律网小编在本专题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双倍工资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纵观古今中外改变世界的力量都来源于一代又一代人辛苦的智力精神创造,所以这种无形财富所潜藏的价值和力量是远高于一些物质财富的。激发社会创新意识需要有强有力的法律制度来维护权利人的知识创造成果,同时也需要不断普及公共法律知识,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从改革开放来,我国一直坚持计划生育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这样的环境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降低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一项政策,在抑制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工作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独生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政策补贴,那么,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是什么样的,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作用以及应该如何去办理呢?华律网小编为你带来以下独生子女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