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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男方不肯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呢

重庆-渝北区 2017-01-04 12:5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 男方不肯给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呢

报告编号:NO.201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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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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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次,该问题中的对方当事人既不想扶养孩子,也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抚养费用,其行为属于违法的,提问者可以选择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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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 协商不成就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17.01.0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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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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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法院诉讼 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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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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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男方要求给付抚养费。

    回复于 2017.01.04 21:50

  • 张冬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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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协商解决,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建议联系律师处理

    回复于 2017.01.04 14:18

  • 佟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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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离婚协议?

    回复于 2017.01.04 13:37

  • 罗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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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于 2017.01.04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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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 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如果你有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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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公证判决);另一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2周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归母亲,对方需要支付每月的抚养费。财产分割问题若是不能协商解决,一般按照平均分割的标准分割。 如还有疑问您可以随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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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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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男方可以以女方没有抚养能力,或者虐待孩子,对孩子造成不良影响来争取抚养权。 对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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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按照规定夫妻离婚孩子两周岁以前的抚养权归女方,如果你想抚养孩子可以等孩子满两周岁以后向法院起诉的。在此之前男方要写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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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举证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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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如不承担抚养费一方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亲朋好友作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履行抚养协议。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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