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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136 ******** 北京-东城区 2016-12-16 18:22 合同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律师你好:本人已签两次固定期合同了,这次单位还让签固定期合同,能签吗?

报告编号:NO.201612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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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8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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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京佳律师团队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39182

    咨询电话:13552506396

    你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擅自解除。

    回复于 2024.04.18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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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江涛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73855

    咨询电话:13031008678

    不能

    回复于 2016.12.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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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卫东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07008

    咨询电话:17303240814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去人社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16.12.16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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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倩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57161

    咨询电话:18611201551

    您好,以下三种情形,在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的情况下,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如下:
    (1)、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于 2016.12.16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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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25470

    咨询电话:4006777998

    建议谨慎

    回复于 2016.12.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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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无固定劳务合同解除后将不具有效力。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出现法定情形解除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丧失单方解除权,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 蒋铁顺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48720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回复于 2016.12.16 18:47

  • 申维丰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4574

    您好,可以谨慎

    回复于 2016.12.16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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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应当分为两种情形: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所得的财产,且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四)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十八条(三)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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