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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分的

浙江-温州 2016-12-12 19:30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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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分的

报告编号:NO.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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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农村房产管理办法,农村房屋土地使用即宅基地使用证,是不存在证明房产效益的。原始分户方式是前面楼主所说的到集体单位(即你所在的村或乡委会)开出证明,或写下房契,证明该宅基地上建筑物你拥有多少。这种方法是属于物权的分割。
    第二到镇级以上单位,申请办理房产证,一般情况是一宅一证。但是可要求房产证上著名特殊情况。因而选择第一种方式是比较合理的。所开出的证明也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 徐滕敏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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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掉分钱。或者写协议,拿房的人拿钱补偿另一方

    回复于 2016.12.1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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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如果财产是一方婚前的财产即使不公正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属于婚后财产即使只写有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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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没有结婚证,没有去民政机构办理过手续,其实就是没有法律婚。没有法律婚也就不存在离婚问题。但是要就子女抚养权和财产问题进行分割。由于没有登记,财产方面的分割存在较大的困难。所以建议先行调解,达成一致最好。子女方面,孩子跟谁,另一方抚养费就行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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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离婚协议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即可,没房没车没存款就不写相关的事项,在协议中说明没房没车没存款。 离婚程序为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并出示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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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自书遗嘱没有公证不能直接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去补办公证等手续,才可以办理过户。如果继承人之间有分歧,可能还需法律诉讼程序,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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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若是继承,无需缴税,我国尚未开征遗产继承税。 如果是遗赠,属于偶然所得,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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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在双方户口地办理,外地不受理。 起诉离婚,异地起诉的话需要被告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条规定: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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