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武汉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婚后个人债务,是否能用另一方的工资收入来清尝个人债务,婚后个人债务是否能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尝还

134 ******** 湖北-武汉 2016-11-16 09:14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婚后个人债务,是否能用另一方的工资收入来清尝个人债务,婚后个人债务是否能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尝还

报告编号:NO.201611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被采纳答案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

    回复于 2020.03.18 03:16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6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武汉离婚律师刘琬琳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07018

    咨询电话:18186662832

    您好!婚后个人债务原则上是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的。请问您是否能确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呢?认定的依据又是什么?由于对具体情况还不清楚,我无法给出更具体的建议,你可以随时来电将具体情况和我们交流,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建议与指导。

    回复于 2016.11.16 09:51

    展开追问
    1 条追问

    判决书上是否要写个人二个字,判决书上只有老婆一个人的名字,应该是个人债务把

    2016-11-16 05:12

    由于不知道判决书的具体情况,所以我也不能断言。您可以随时来电,将判决书的具体内容告知我们,我们会帮您分析,给出专业的建议。

    2016-11-17 01:40
  • 咨询我

    鲁翠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7278

    咨询电话:17671744216

    你好,你是否确定是个人债务,一般情况下婚后所负债务多是被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来电详述。

    回复于 2016.11.16 09:26

    展开追问
    2 条追问

    人家找了关系,被判了个人债务,婚姻间判个人债务是不是意为着钱要不回来·

    2016-11-16 09:31

    你好,个人债务时无法用对方个人财产清偿的。

    2016-11-16 09:33

    他俩是婚后买的二套房产,只不过名字写在另一方,,,也不能执行?法院把据证钱没用于家庭生活责任分给我了,

    2016-11-16 09:36
  • 咨询我

    郭庆梓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03563

    咨询电话:13212745251

    您好,请问您借的债是用与夫妻共同生活么?若是的话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对方财产偿还的,具体事宜欢迎致电咨询

    回复于 2016.11.16 09:26

  • 张君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594

    可以,算

    回复于 2016.11.17 05:16

  • 鲁毅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1435

    是否能证明这笔债务并未用于共同生活?

    回复于 2016.11.17 03:08

  • 尹青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9327

    您好,原则上个人债务不能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的。欢迎来电咨询

    回复于 2016.11.16 09:22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湖北律师 武汉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武汉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房地产商破产清算全款的清尝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程序09/14/2017 16:06:00更新

    房地产是近几年来炒得最火的一个行业之一,许多人也投身于这个行业,不免为一些人带来了成功,但同时,也给一些人带来了灾难,不得不宣告破产。那么,房地产商破产清算全款的清尝顺序是怎样的?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房地

  • 个人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4/10/2018 18:06:02更新

    在领取了结婚证之后,双方就是法律层面上的夫妻,之后在很多方面会发生一些改变,那么在婚后个人所得的工资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能用夫妻共同财产抵押吗

    婚后共同财产06/08/2018 18:05:00更新

    抵押贷款是最常见的一种,在贷款办理的时候能不能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抵押呢?很多需要办理的人对于这个问题就要了解清楚,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个人说了算。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大家阅读。

  • 婚后一方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7/30/2023 10:09:38更新

    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是一方还是双方所得的工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后一方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需要的拿去!婚后一方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是一方还是双方所得的工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双方实际取得...

  • 土地征收补尝费应怎样分配

    征地流程08/08/2021 15:20:15更新

    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土地征收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有。而土地补偿款,由村民或者村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

  • 集体用地应当补尝多少

    房地产产权08/21/2017 13:12:00更新

    在国家的发展中,对于一些共有建筑的修建有的是会出现与其他的集体用土地相重合的,这就造成国家必须用征地的方法将土地的使用权归为国家,我们才能够进行进一步的修建,那么集体用地再被征用之时,我们应该给原来的使用者多少赔偿呢?华律网小编悉心为您整理

热门律师推荐
40秒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主合同无效可以导致抵押权成立吗

问题分析:关于主合同无效可以导致抵押权成立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 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保证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 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 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是主从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7秒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抚养和监护的区别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抚养和监护的区别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监护和抚养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监护人具有法律意义,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监护人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父母,也有可能是被监护人的亲友。 抚养人一般指具有血亲关系的长辈对晚辈的具有抚养的人,不是依法律规定产生的。 《民法典》中明确指出父母的监护职责本质上具有不可撤销和不可更改性,只有在父母因自身原因(如无行为能力)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或对子女不利的才允许其他人取代父母的监护权利。 因此,在以下情形下,父母并不丧失监护权利: 1、父母分居或离异; 2、父母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责任,而委托他人充当一段时间监护人的。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临沂修建房子该怎样算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临沂修建房子该怎样算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 其原因: 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 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 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假冒商标罪的构成要件

问题分析:关于假冒商标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假冒商标罪的构成要件 关于假冒商标罪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1.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的企业机构、社会团体乃至个人,只要涉嫌擅自编造他人注册商标,并在情节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时,就可被视为构成此罪名。 2.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意图是故意为之,并且其背后往往代表着经营者追求利润的不可告人动机。 因过失而造成的侵权行为则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主要对象便是他人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也对国家对于商标管理事务的正常运行构成冒犯。 4.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表现即是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明文禁止的各种假冒商标行为,并且情节恶劣到足以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警察传唤不去多久强制抓人

问题分析:关于警察传唤不去多久强制抓人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警察传唤不去,如果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派出所可以立即采取强制传唤措施。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在规定时间没到案后,派出所可以强制传唤。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1分钟前
朱立佳律师
近期帮助 9987 人
醉驾应该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承担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报考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170541 人
市场鉴管局发公告合法吗

问题分析:你好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