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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律中的子女谁优先,有没优先权?

浙江-绍兴 2011-10-30 10:1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继承法子女定义我知道。问题如下: 1.子女都没尽攒养义务,就是不知道没有遗嘱“子女”中的“子”是否有优先权? 2.女已嫁对财产是否有继承权? 3.女已嫁单户口未迁是否有继承权? 以上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报告编号:NO.201110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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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云峰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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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嫁人与否,都不影响其继承权

    回复于 2011.10.3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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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条追问

    A律师你好!谢谢回答以上问题。 但女已嫁,她又在她老公这里享有了同等待遇呢?

    2011-10-3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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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任何法律没有规定这样的权力,法律规定。孩子小于10岁原则上由女方抚养,法律还规定孩子自愿原则。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学习以及成长的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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