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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发生继承事实,婚后分割的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浙江-金华 2011-10-13 07:18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本人的公公于2008年病故,并留下遗嘱将其全部房产归于我老公。我和我老公于2010年登记。现在即2011年我老公准备去办过户手续,如果房产证只做我老公的名字,而房产证上的时间肯定是现在的时间即我老公取得该房产为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如果万一我们离婚了,这是否可以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报告编号:NO.201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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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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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指定由一人继承,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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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云峰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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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

    回复于 2011.10.13 08:23

  • 李同红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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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1.10.13 09:04

  • 倪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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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认为属于婚前继承的财产!——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回复于 2011.10.13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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