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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嘱中指定夫妻一方为房产单独继承人,那么继承房产后是否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87 ******** 天津-和平区 2016-08-01 13:13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如果遗嘱中指定夫妻一方为房产单独继承人,那么继承房产后是否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报告编号:NO.201608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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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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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属于继承人个人的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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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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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指定单独继承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6.08.0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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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明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7280

    咨询电话:15822174263

    如果明确了归一人所有继承,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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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乔逸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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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复于 2016.08.01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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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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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8622810614

    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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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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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
    房屋继承需要从被继承人死亡后才生效,当时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此时就只有余下一方一人在世,自然的个人财产了。

    回复于 2024.01.04 16:38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你好,我是刘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属于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

    回复于 2016.08.01 16:22

  • 刘鑫岩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41

    您好!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7:25

  • 赵红文

    帮助人数:111876

    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6:22

  • 姜丽琴

    帮助人数:72882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4:43

  • 刘玉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660

    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3:55

  • 陈娟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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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3:54

  • 金德龙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634

    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3:18

  • 李洋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475

    你好,指定单独继承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6.08.01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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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二、赠与过户 1、费用 1.1 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免征 1.2 公证费:当地公正收费标准 1.3 契税:不论房产什么情况都需要征收全额契税 其他费用和正常过户一样 2、所需材料 2.1 登记申请书原件; 2.2 申请人身份证明; 2.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4 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 2.5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2.6 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二份; 2.7 已购公有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 2.8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的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收益证明; 2.9 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2.10 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幢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3、情况说明 3.1 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3.1.1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1.2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1.3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3.2 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可以扣除办理房屋过户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三、继承过户 对于《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同时明确,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1、继承房产的费用: 1.1 当地公正收费标准(单位:元/平米)×产权证面积; 1.2 继承公证费:当地公正收费标准(单位:元/单); 1.3 放弃继承公证费:当地公正收费标准(单位:元/人); 2、过户所需材料: 2.1 房屋登记信息核档证明(原件); 2.2 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原件); 2.3 继承权公证书或遗嘱公证书及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2.4 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平面图(原件); 2.5 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继承房屋再次出售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赠与房屋再次出售相同,其税基同样是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价及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税率为20%。此外,免征条件也是相同的,如果房产证够五年(“房产证够五年”并非指受赠人获赠之日开始算,而是从赠与人购买该房产之日开始算),且该房产为继承人的唯一住房时,则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政策同样适用。 3、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3.1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A、身份证;B、户口簿; 3.2 现住境外自然人提供:A、护照(有效签证勿漏)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B、原户口簿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C、身份证(若有); 3.3 所有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继承人为第二顺序的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 3.4 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应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区的卫生防疫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安分局出具); 3.5 如继承人中有人死亡的,也应提供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6 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A、结婚证; B、如离婚的,提供:民政局登记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法院《民事调解书》/法院《民事判决书》和生效证明书; C、如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D、如未再婚的,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及以前婚姻状况终止的证明。 3.7 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出生证/独生子女证; 3.8 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由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填写); 3.9 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如单位证明、户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 3.10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权的声明,或提交经公证证明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3.11 继承人失踪多年,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的裁定书; 3.12 其他有关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等。 3.13 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凭证、股权证明、股票清单、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合同及理赔证明等) 注意事项: A、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与他人过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也必须提供。 B、放弃继承的,应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件要求如1)亲自来公证处作放弃继承声明或在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4、其他事项 4.1 房屋的继承顺序及流程 继承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流程: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到地税局核定税费后再到房屋管理部门换新房产证。 4.2 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有那些? A、遗产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B、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清楚,例如有无典当、抵押、是否共有的情况;遗产现在何处,由谁保管,产权有没有争议;除已知遗产外,有无其他债权债务。 C、对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继承,我国婚姻法规定,除有约定外,夫妻关系有效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在办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继承公证时,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另一部分则应归在世的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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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遗嘱指定了遗产继承人之后,非遗嘱指定遗产继承人(其他继承人)就失去了继承遗产的资格。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你一方的财产才是你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全部1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需要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过户不需要父母的兄弟姐妹签字,你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你的继承权在先。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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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继承房产没有遗产税,但是房屋转让有相关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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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4688

  • 【法律意见】 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父亲的死亡证明等。 【法律意见】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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