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唐山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结婚14年,男方因精子原因,女方一直未孕。女方在男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万不得已找外人怀了一个如何处理?

189 ******** 河北-唐山 2016-07-18 22:5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结婚14年,男方因精子原因,女方一直未孕。女方在男方不知道的情况下万不得已找外人怀了一个,目前4个半月,男方发现了,要求离婚。如何处理?

报告编号:NO.201607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唐伟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87619

    咨询电话:13785195972

    判决离婚,不承担抚养义务。

    回复于 2016.07.26 02:23

  • 苗文杰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1095

    你好,收集证据,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16.07.19 20:33

    展开追问
    1 条追问

    我是女方,目前男方不提任何条件

    2016-07-19 08:38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016-07-19 09:1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做出的解答比较简练, 如果未能解决你的疑惑,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河北律师 唐山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唐山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不可以,婚前财产公证是需要双方同时到场签字确认的。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如果婚后房屋仍然由单方还贷则属于婚前够人财产,淡如狗婚后一起还贷则不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均等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1、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可以公证,公证后财产可以独立。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这样情况不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债务人个人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全部1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2、 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 (2)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文章开头举得小案例,即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妻子的一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恶意串通的,就可以不用担心多出来的债务了。
    全部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代孕、买卖精子卵子是否合法

    08/24/2018 10:04:14更新

    代孕、买卖精子卵子等行为在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而近日审议的《计划生育法》拟禁止这些行为,那么这具体是怎么样的状况?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 婚前女方怀他人孩,能否判离婚

    诉讼离婚03/19/2017 16:32:00更新

    我与妻子张某于今年五月结婚,七月份在检查身体时发现妻子张某已怀孕4个月。在我一再追问下,张某承认婚前与前男友曾发生性关系并导致怀孕。我认为张某没有对我尽到忠诚义务,于是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张某不同意离婚。请问:法

  • 离婚需要女方未孕证明吗

    离婚程序01/16/2018 18:37:02更新

    离婚的话需要带上自己的结婚证去还有自己的离婚协议,其他的东西一般都不需要了,有孩子的话那么应该考虑到孩子的归属问题,离婚是大事情,一定要考虑清楚决定。华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 女方未婚先孕如何办理准生证

    公司设立程序08/19/2013 17:36:00更新

    一些当事人在未婚的情况下就已经怀孕,孩子一出生,肯定就要涉及到准生证的办理问题。那么未婚先孕的准生证如何办理呢?华律网小编搜集整理了未婚先孕的相关资料,为您进行解读。

  • 女方未婚先孕怎么给孩子上户口

    02/22/2023 18:42:50更新

    关于女方未婚先孕怎么给孩子上户口接下来一起和华律网小编来看看。一、女方未婚先孕怎么给孩子上户口?未婚先孕,应该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上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二、非婚生子...

  • 女方未婚先孕男方有什么责任

    结婚条件08/05/2018 07:27:40更新

    男女还没有结婚就住在一起,也极容易产生爱火,一些年轻人在激情上来的时候没有做好避孕措施,在知道了怀孕之后女方又不想要去堕胎,于是就会未婚先孕。女方未婚先孕的时候作为男方也有责任。华律网小编给出下面意见。

热门律师推荐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辽源拆迁怎样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辽源拆迁怎样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赔偿的计算中,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是赔偿计算的核心部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这通常需要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其次,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赔偿计算中的重要部分。 这部分补偿涵盖了因征收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外,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了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这部分补偿旨在弥补因征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计算方法和标准应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告在征收范围内。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拆迁赔偿计算方法,建议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

问题分析:关于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如下不同: 1、性质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 2、担责方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的除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其他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 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崇左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崇左修建房子该怎么样给安置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地安置费的计算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涉及到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土地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 1、产值等。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考虑因素和计算方式: 1.土地面积:安置费通常会根据被征收土地的面积来计算。 面积越大,安置费相应也会越高。 2.土地用途:不同用途的土地可能有不同的安置费标准。 例如,农用地、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等可能会有不同的补偿标准。 3.地理位置:土地的地理位置也会影响安置费的计算。 一般来说,位于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土地安置费可能会更高。 4.产值或收益:对于农用地或具有经济价值的土地,可能会考虑其年产值或收益来确定安置费。 5.政府发布的补偿标准:地方政府通常会发布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这是计算安置费的重要依据。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 在征地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会进行公告,并明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 被征收人有权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安置费有疑问或不满,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可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 如有需要,请咨询下方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收养关系终止后是否还是一家人

问题分析:关于收养关系终止后是否还是一家人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收养关系终止后不是一家人。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2分钟前
张锐律师
近期帮助 1866 人
试用期以不合适辞退我 不给赔偿金 ,要我自己写自离 不然不给我发钱

问题分析:可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西安征收怎样计算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西安征收怎样计算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赔偿标准在征地拆迁中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关系到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在公告中,政府会明确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关键信息。 具体到赔偿标准,它通常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这些费用的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地区和政策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赔偿标准的确定还需要进行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您应该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征地公告,并积极参与相关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如果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2分钟前
赵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40576 人
服务员需要什么

问题分析:什么服务员?

2分钟前
曹成建律师
近期帮助 49113 人
拘留会影响仔子政审吗

问题分析:不会

2分钟前
赵仁山律师
近期帮助 40576 人
入职体检有乙肝五项!我能告公司和医院吗?

问题分析:你想告公司和医院什么?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