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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老婆结婚七年了!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其实我们一共在一起不到三年离婚了孩子是不是都是我的!

187 ******** 江苏-苏州 2016-06-13 01:53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给老婆结婚七年了!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其实我们一共在一起不到三年!都是断断续续的过!他在上海!我在苏州!分隔两地!我要和他离婚他不同意!他要让我陪她十万块钱才可以离婚!我不同意!请问律师!按法律来说是不是两年不同床是不是算离婚!老婆不愿离婚我是不是能去申诉离婚!离婚了孩子是不是都是我的!前提下我是不想把孩子给他!因为自从两个孩子生下来这么多年加在一起没带5个月!我一个人也是过够了!所以我想离婚!现在我的状况结婚就像光棍条一样!常年都是一个人生活!我该咋办

报告编号:NO.201606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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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7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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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建成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8595

    咨询电话:13255182881

    你觉得不合适可以起诉离婚,至于孩子归谁,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回复于 2016.06.13 21:38

  • 咨询我

    吴新玉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5862

    咨询电话:18306213830

    可以起诉法院判决离婚

    回复于 2016.06.1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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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佩霞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8296

    咨询电话:13771872126

    你好,一般孩子一人一个,也不会有赔偿金,需要可电联继续咨询,专业离婚律师为您服务。

    回复于 2016.06.1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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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条追问

    我是男方!主要是我不想孩子给他!

    2016-06-13 12:19

    一般还是会一人一个的判,对方同意的话可以,建议电联咨询本人

    2016-06-13 01:40
  • 咨询我

    郭海滨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1829

    咨询电话:13776685160

    你女方可以起诉离婚,不存在赔偿男方钱的问题,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回复于 2016.06.13 09:29

    展开追问
    1 条追问

    你好!我是男方!是我要求离婚!我不是女方

    2016-06-13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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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6.06.13 02:23

  • 蔡瑰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2794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离婚,具体可以来电详询或关注本律师微信公众平台号咨询。

    回复于 2016.06.13 13:15

  • 刘建平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8752

    你可以直接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于 2016.06.13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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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法律上不承认事实婚姻,他打你你可以报警,而且达到轻伤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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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是可以开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的,还需要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对方的户口本原件才可以办理结婚证的。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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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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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你好,可以退还的,但是不是全部,可以来我们单位详聊,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互联网大厦B座9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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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8360

  • 【法律意见】 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材料,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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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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