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洛阳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如何把爸爸的房子过户给妹妹

河南-洛阳 2011-06-11 16:13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今年二月爸爸交通事故去世,留下一处20平方米的房产(在兰州),想把房子过户给老三。过去父母两地分居,我们姊妹四人随母亲在河南,后来老三接班在兰州,其他三人上学后现在不同地区工作,妈妈户口不在兰州,把房子过户给老三,其他三人放弃。因爸爸单位档案中有一孩名字与我们姊妹四人均不同,且由于其他三姐妹户口迁移,与父亲关系的身份证明无法完成,咨询了兰州公证机构,公证过户很麻烦且很难完成,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把爸爸的房子过户给妹妹,程序又可以简单一些?谢谢

报告编号:NO.201106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位律师回答
  • 李全永

    帮助人数:33

    如果这样,最好有你母亲来继承,其他能证明父子关系的子女放弃继承,再有你母亲把房子给你们妹妹。

    回复于 2011.06.11 17:51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河南律师 洛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洛阳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合同法》第187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民法通则》若干意见(试行)第129条,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与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房屋继承过户,可以把所有继承人名字写在房产证,也可以由所有继承人选定一位继承人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这样就由选定的那一位继承人,到房管部门办理当事人一人名字房产证,具体的,需要所有继承人协议解决。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办理。
    全部1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中国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 在你想卖掉这房子时候,需要交纳继承部分的房价,减去办理继承时候的花费,这个价格20%的个人所得税。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孩。 1、持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证、监护证明。 未成年人的身份证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一楼进行登记。 2、然后市房管中心工作人员会到房主家里对该房进行测量。复印件及以上材料到市房管中心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第一:继承手续程序 1.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第二: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3.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 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5.公证费:一半继承1%;全部继承2%。 第三:转移登记需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转移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继承权公证书(有遗嘱公证书的仍需到原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5.房屋所有权证配图。 第四:税费项目 登记费、交易手续费、配图费、权证印花税,具体咨询交易中心办理人员。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根据理论来说,自书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表示,那么他对于自己财产的处分都是有效的。如果他遗嘱中将房子继承给某人,那么这个人只需要拿这 1、遗嘱。 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房地产权利证书。 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爸爸把房子过户给儿子怎么过户

    07/28/2019 12:22:41更新

    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是需要买卖双方到场进行办理的,但不是所有的房屋过户都买卖,有的是父亲将房子过户......更多关于爸爸把房子过户给儿子怎么过户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爸爸去世房子怎么过户

    09/19/2019 09:08:36更新

    我们知道就是对于房产过户很多时候因为是亲人去世了,这样就将房产过户给自己的子女的,那么对于过户手续的话应该要怎样处理的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 爸爸不在了房子怎么过户

    08/02/2019 15:30:33更新

    随着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以及国家各地区政府相关人员的普及,许多人们对房屋所有权过户有了一定的认知意识,那么在家中爸爸不在了,房子怎么过户的问题是怎么处理的呢需要走什么程序的有什么相关的法律依据的下面,请听华律网小编详解:

  • 爸爸遗留的房子签了协议但没过户

    06/16/2018 09:43:00更新

    大家可能都会有自己的亲人留下的财产,那么这些财产应该归谁所有,有什么样的规定,如果给你遗留了房子,但是没有过户,你该怎么办,在办理作为遗产继承的房子的过户的时候该注意什么。关于这些问题,华律网小编为你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 爸爸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怎么办理

    10/05/2023 19:24:38更新

    关于爸爸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怎么办理,大家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整理的相关内容吧。如果你正面临交通驾驶法律纠纷,情况复杂,想找专业律师协助处理的,请点击下方咨询按钮。爸爸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怎么办理爸爸的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签订转让、赠与或继承合同,父亲签字(共有房产需要父母双方签字);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

  • 爸爸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遗产03/23/2024 14:08:47更新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则要按遗嘱确认该房产的继承人;如果没有,则按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必要时可委托华律网专业法律咨询平台找律师维权,下面请看华律网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热门律师推荐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般都会直接废标重新招标,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价,正常情况下,中标价和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设定的预算价应该是吻合的,过高或过低都不合理。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

问题分析: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具体而言,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量刑,实践中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处罚。 第二,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

问题分析:关于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总的来说,租赁合同违约金可以自行约定,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30%的,可以请求法院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5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在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方面,并非所有情况下的此类交易均可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公民和企业间借贷行为有效性问题的批复》中的明确表述,公民与非金融性质企业之间(以下统称为民间借贷)的款项往来,只需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的意愿表达真实明晰,则可视为有效的借贷行为。 ,当存在下列任何一项情境时,上述生效的借贷关系将被判定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掩护非法向员工筹集资金; 2.企业以借贷名义进行非法社会融资活动;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一般群众发放无担保的高息贷款; 4.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是其中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详细列出了应被法院裁定为无效的几种民间借贷合同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后再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二)通过向其他盈利性法人机构进行借贷、向本企业内部员工集资,或者是通过向普通大众公开吸纳存款等手段获取资金,然后再次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三)未依法获得批准、许可,不具备发放贷款法定资质之人以谋求利润为终极目标,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提供高利贷款的行为; (四)放款人为事先已知或必须知晓贷款用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但仍继续提供贷款资助的行为; (五)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禁止实施的行为; (六)背离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

问题分析:关于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习惯等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如果法院认定有效,是可以上诉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问题分析: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的统一性原则,这是指出在办理土地抵押业务时,土地中的建筑物需要与该地块进行整体抵押,不能够单独分割处理。 ,当土地使用权还没有完全到期之前,若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则应对地面建筑物进行相应的补偿措施。 因为建筑物始终依赖于其所在的土地,一旦土地被抵押,建筑物的所有权也应受到同等影响,从而避免出现所有权分裂的风险。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17971 人
你好,上班打瞌睡被打犯法吗?

问题分析:你好

16分钟前
罗海华律师
近期帮助 18583 人
交通事故中次责受伤住院双侧额叶脑挫裂伤无嗅觉功能,广西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

问题分析:你好,你最好去法院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6120 人
土地承包期限内是否可以增加土地面积

问题分析: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增加土地面积的。土地承包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承包的土地面积,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农民因生产、生活需要,确实要求调整承包土地面积的,可以与承包方进行协商,并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此外,调整承包土地面积还需要报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