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天津法律咨询 > 河东区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子女归属问题!

天津-河东区 2008-07-28 15:0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各位好! 我和对方06年6月结婚,婚前以我个人名义和现金支付首付购买一套住房(居住用),并且在结婚登记前取得产权证,婚后只是使用我个人的公积金偿还贷款部分(女方没有公积金,也没有出钱偿还),婚后存款都是我个人的工资以及结婚时的礼金(女方一直无职业,目前也没有生活来源,只是婚前工作有几万个人积蓄,但一直存在女方家里)07年9月生有一子,到目前只有10个月。由于婚姻存续期间女方一直觉得我母亲对其不好,而且我们双方也为此总是吵架,我总是谦让,但她总是觉得我家人对不住她,而且两次当着我和她父母的面数落我母亲,她母亲退休并且身体有很严重的病需要有人照顾,她父亲下岗,现在在别处打工,她本人一直没有工作。我父母都已经退休,身体比较健康。现在我已经身心疲惫,每次见到她时脑子里总是浮现她数落我父母的表情,我感到我们双方已经没有继续生活的意义了,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如果离婚以下几点我该怎么处理? 一、婚前我首付的这套住房是否属于我个人财产,如果需要分割只会分割婚后存续期间使用我公积金偿还部分的一半。 二、财产分割部分都有哪些? 三、我知道对于孩子由于不到两周岁,因此法律角度只能判给女方,但她父母身体不好,而且她本人目前也没有工作,就算判给她,孩子也很受罪,除了女方自愿放弃抚养权以外,我还能怎样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女方一直以此为要挟)?

报告编号:NO.200807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被采纳答案
  • 慧曦医疗团队

    帮助人数:1132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两人的所有合法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名下的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的贷款偿还部分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部门对方有权分割。
    对方名下的存款,如果她不能证明是婚前个财产,很容易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由双方平分的。
    小孩的抚养问题,你可以举出有利于你的证据及不利于她的证据,包括收入、家庭背景、双方个性等进行争取。

    回复于 2008.07.28 15:38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0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余松华律师团队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063

    咨询电话:15650050217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的抚养权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回复于 2008.08.01 14:24

  • 咨询我

    刘江

    帮助人数:13716

    咨询电话:18982893232

    具体内容具体分析,建议您当面咨询为好,朋友!

    回复于 2008.08.01 14:03

  • 咨询我

    宋泉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51589

    咨询电话:13703669049

    婚后房产投入部分,没有明确规定属于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配,孩子谁抚养有利法院就判给谁。

    回复于 2008.07.28 15:57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1\此房产应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2\婚后你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3\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向法院举出对你有利的证据,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于 2008.07.28 18:2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对于你的具体情况,是婚后房产的分割问题,如没有特殊约定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方可以要求分割。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你可出具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争取抚养权利。

    回复于 2008.07.28 15:56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08.07.28 15:3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同一楼上律师的观点。这种情况下房子回归你所有,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你获得房子的同时应该给与女方补偿。孩子归女方监护的可能性比较大。

    回复于 2008.07.28 15:34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原则上婚后收入归双方共有,对半分
    婚后还贷部分应为共有
    一般情况下孩子归女方,但最后的判定原则是有利于孩子成长。

    回复于 2008.07.28 15:26

  • 白琳

    帮助人数:27062

    1、此房产应当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要求分割;
    2、婚后的收入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认为一方无工作没有收入就没有财产权利,因为她照顾孩子和管理家务也是有贡献的。
    3、如果诉讼离婚,你可主张对小孩的抚养权。提交证据以证明你对抚养、教育孩子更有利。但至于如果判决只能由法院决定。

    回复于 2008.07.28 18:10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天津律师 河东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河东区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一:婚姻被宣告无效的后果。 1、婚姻效力。 婚姻的无效是确认判决,不能对该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婚姻一旦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则为自始无效,就是说自始至终是不存在婚姻关系的,根据法院的婚姻无效的判决书,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登记,婚姻视为自始不存在。 2、财产和子女问题。 法院会对财产和子女抚养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的共同购买的财产视为按份共有财产, 双方个人购买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 子女被视为非婚生子女,但是,婚生与非婚生对子女来说是享有完全一样的法律权利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和监护的义务,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婚姻无效发生改变。 二:如果法院是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一方提出要求确认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法院应该中止离婚诉讼,先对婚姻的效力进行确认,等确认结果在进行离婚的诉讼。即使离婚的原告提出撤诉,法院仍需对婚姻的效力进行判决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一方个人财产有:(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全部2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均认定为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配偶方无权主张所有权,因该房产出租所产生的租金及该房产的自然增值,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贷款购买房屋的,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或一方姓名,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问题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后双方父母为其子女出资购房,离婚时应按份分割。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产证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六、双方争议的房屋的房产证上有案外第三人名字的 七、婚前房产证上登记为两人共有的,该房屋产权归属双方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6140

    彭仁高

    咨询电话:15007171477

    咨询我
  • 你好,抚养权,是指父母(包括继父母、养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直到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也就是说,子女一旦过了这个年龄,父母便不再有抚养义务了,这时只要父母愿意,随时可以停止对子女的抚养,但前提是子女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1750

  • 【法律意见】 是未成年人子女的合法取得财产,不会被查封和冻结。未成年人子女的房子是其个人财产,其他人没有处分权。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男子因房子归属问题砍杀前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04/05/2016 11:27:16更新

    前段时间陕西一名男子因房产归属问题与前妻发生争议,竟然在街上当众持刀砍杀前妻,这个事件令人感到非常唏嘘,那么男子因房子归属问题砍杀前妻,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呢?下面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事件经过】2月28日上午11时许,

  • 离婚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问题

    抚养费07/24/2014 10:51:04更新

    离婚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是怎样的?其中相关的知识都是怎样?在此小编将会为大家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离婚中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纠纷:协议离婚具备的条件:1.双方必须完全自愿。2.必须到婚姻机关申请。3.子女抚

  • 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

    抚养权01/07/2016 18:54:39更新

    夫妻双方如果要离婚,其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或者孩子抚养权归属,那么,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孩子,夫妻要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应该怎么处理?下面华律小编就该问题做了详细的介绍,欢迎大家阅读!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条件分析一、对子女抚养的

  • 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06/25/2012 13:37:00更新

    夫妻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产权。案情简介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2002年4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原告王某在2001年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A房一处,房款一次性付清。该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于2003年4月即婚后

  • 协议离婚后怎么规避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协议离婚05/05/2017 17:15:00更新

    一般来说,承担了抚养义务的一方除了经济上的负担外,另外对于孩子的生活起居的照料也是付出了相当的劳动,在前面说到的费用方面可以做一些让步。协议离婚具备的条件:1.双方必须完全自愿。2.必须到婚姻机关申请。3.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必须有适当处理。

  • 协议离婚后如何规避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

    协议离婚08/12/2022 01:43:40更新

    协议离婚不可以规避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应当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商一致。关于协议离婚后如何规避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纠纷问题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收养人怎么可收养小孩

问题分析:关于收养人怎么可收养小孩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3.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4.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5.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6.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7.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阿坝咨询律师一般怎么收费

问题分析:关于阿坝咨询律师一般怎么收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要看情况。 如果案件复杂,费用会根据标的来收取。 大部分情况下,面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经常接受各种当事人的咨询,一两句话就能回答的问题一般是不会向当事人主动提出收咨询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实践合同有什么种类

问题分析:关于实践合同有什么种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实践合同的种类有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或法律其他规定。 定金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所签订的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法律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无证驾驶交完罚款可以提车吗

问题分析:关于无证驾驶交完罚款可以提车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根据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分别处理: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行驶时无其他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驾驶员提供驾驶证。 如有违法行为,根据违法行为和未携带驾驶证一并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驾驶员未提供驾驶证的,按无证驾驶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财产损失较大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四项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三、五、八项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的;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堵塞或财产损失较大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四项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三、五、八项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后24小时内自首的算不算逃逸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后24小时内自首的算不算逃逸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算。 逃逸后24小时内自首仍属于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逃逸的事实已经存在,已经构成肇事逃逸,即使后来又自首也不能改变既定事实,只能是自首后可以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67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乌兰察布市24小时法律咨询

问题分析:关于乌兰察布市24小时法律咨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要看情况。 如果案件复杂,费用会根据标的来收取。 大部分情况下,面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经常接受各种当事人的咨询,一两句话就能回答的问题一般是不会向当事人主动提出收咨询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四川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四川改造房屋可以怎么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拆迁过程中,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被征收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费用,以确保他们在拆迁后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 法规 具体的安置费用可能会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应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予以明确,并在征收决定公告中公布。 如果您对具体的安置费用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下方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同时,您也应该积极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朔州征地该怎么样计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朔州征地该怎么样计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如下: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二者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朋友借了我5千元3年了不还如何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朋友借了我5千元3年了不还如何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首先,你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尽快还款。 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与对方商定还款计划或者达成其他协议,以便更好地解决债务纠纷。 2、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你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还款责任。 4、在起诉前,你需要确认自己的原告资格符合法律要求,即有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5、同时,你需要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在起诉时提供给法院。 6、在起诉过程中,你需要按照法院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证据材料,并按时出庭参加诉讼。 7、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对方承担还款责任,但对方仍然不履行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律手段追回欠款。 、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北海修建房子诉讼程序怎么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北海修建房子诉讼程序怎么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征收维权程序一般规定如下: 1、当面临土地征收时,你应该确保充分了解征收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这包括查阅相关政府公告、批文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确认征收的合法性和了解你的权益。 2、如果你对征收有异议,首先可以尝试与征收单位进行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你可以提出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寻求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要求征收单位提供书面补偿决定,并仔细审查该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 3、如果你对补偿决定不服,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你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你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将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4、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你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将对征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作出判决。 5、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征收维权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案件性质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维权前最好咨询当地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同时,保留好所有与征收相关的文件、通知和证据材料,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使用。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