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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如何分割?

四川-成都 2005-09-30 11:21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您好!目前遇到棘手问题,参考有关法律文件,比较笼统,因此特向专业人士讨教:婚前本人以个人名义出资10万元贷款买房房产证上户主名字是本人的名字,但婚前在偿还贷款过程中,男方用自己的工资垫付贷款,而本人的工资用于2人生活。并且婚前本人家人出资10万提前给银行还了一部分贷款。请问,离婚时候,婚前的这部分财产应该如何分割?父母给本人的10万元属于婚前财产吗,是否也会参加分割?

报告编号:NO.200509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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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被采纳答案
  • 陈广

    帮助人数:70

    有趣的问题,可能我的回答长些.根据<婚姻法>和两个最高院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该房产和父母给你的10万元都是你的个人财产,如你父母是借给你的则是个人债务,与他无关.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对方为你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附一些法律规定供参考: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最高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院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引申开来,如是有区别的情况,可参考以下法院解答.但这是在上海地方适用的法规.

    上海最高院走在全国其他法院前面,出台了适用最高院的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若干问题的解答(一)

    2004年9月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其中第5条: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与?当事人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产证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是否可认定父母的购房出资是明确表示为向夫妻一方的赠与?

    答: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应当认定为……赠与”。我们认为,条文中的“应当认定”是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能适用该条规定。当然,该证据应当是在当事人离婚诉讼前形成的,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

    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此外,尽管司法解释(二)中的该条规定仅限于购房出资,但对于实践中可能发生的购买其他物品的出资,同样可根据该条规定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六、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在离婚诉讼中如何处理?

    答: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拘泥于各半分割。

    回复于 2005.09.30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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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32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邢伟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35352

    咨询电话:18916748810

    应该作为你的个人财产。但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月支付的月供款,认定是你们共同支付的费用。。

    回复于 2005.09.30 12:00

  • 咨询我

    宋泉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51589

    咨询电话:13703669049

    你好
    婚前你父母给你的10万元购房属你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是夫妻的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是夫妻共同所有,你应补偿对方一半。

    回复于 2005.09.30 11:40

  • 咨询我

    岳涛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820

    咨询电话:13910653045

    房屋以登记为准,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男方的工资支付贷款属于你的债务.你父母的10万元是你的购房债务,由你个人偿还.

    回复于 2005.09.30 11:35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同意A律师的意见。

    回复于 2005.12.05 14:50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房屋以登记为准,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男方的工资支付贷款属于你的债务.你父母的10万元是你的购房债务,由你个人偿还,父母不是共同财产所有人,不参加财产分割.

    回复于 2005.10.08 14:17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05.09.30 21:07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父母给本人的10万元属于婚前财产,不能分割。

    回复于 2005.09.30 15:5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房子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婚后还的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05.09.30 15:51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房屋(包含了父母赠予的10万元)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考虑到婚前双方工资混合使用,根据各人的工资数额计算,女方可以考虑给予男方一定的补偿.

    回复于 2005.09.30 15:34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应属于你个人财产,你父母的钱也是你的个人财产,但婚后是夫妻的婚姻存续期间偿还的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是夫妻共同所有。

    回复于 2005.09.30 14:23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有一点须提醒你,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中讲到,婚前同居,后结婚的,如果同居期间双方已达法定结婚年龄,婚姻关系的有效性可溯及婚前同居期间。
    所以,你得看,你们购房时付首付,还贷的具体时间。

    回复于 2005.09.30 14:14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则是用共同财产还的贷,是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男方对房屋不能主张权利。但由于对债务的履行又有特定性。故应对男方一定的补偿。

    回复于 2005.09.30 11:5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同意A律师的意见。

    回复于 2005.09.30 11:3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房屋以登记为准,属于你的婚前财产.
    婚前父母给您的10万元是婚前财产,属于你个人所以。

    回复于 2005.09.30 11:37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你父母给你的10万元属你的个人财产,房产也属你的个人财产,但婚后供款你应补偿对方一半

    回复于 2005.09.30 11:37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房产是个人财产,贷款也是个人债务,在离婚时,房产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但在共同财产分割时,应考虑到用共同收入(即你们的工资收入),偿还你个人债务这一情节。至于婚前你家人的10万元,那是赠与给你的,也是你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05.09.30 11:35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房屋以登记为准,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男方的工资支付贷款属于你的债务.你父母的10万元是你的购房债务,由你个人偿还,父母不是共同财产所有人,不参加财产分割.

    回复于 2005.09.30 11:32

  • 刘敏青

    帮助人数:20946

    同意楼上意见。

    回复于 2007.06.04 21:22

  • 白琳

    帮助人数:27062

    婚前应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部分的供款由夫妻平分,你应将这部分的款补偿对方。

    回复于 2005.10.01 11:03

  • 马国华

    帮助人数:56381

    只有婚后一小部分是夫妻共同投资,可以考虑补偿给对方不多的一些比例。

    回复于 2005.09.30 23:34

  • 杨文战

    帮助人数:14242

    婚前双方个人出资部分为个人利益。其余如无特殊约定为共同利益。

    回复于 2005.09.30 13:59

  • 李建忠

    帮助人数:70743

    房屋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05.09.30 13:19

  • 沈国庆

    帮助人数:2283

    父母的10万元不属共同财产,应属个人财产。房屋也属个人财产,但婚后归还的部分当属共同所有。

    回复于 2005.09.30 13:03

  • 金占良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4397

    同意A律师的意见。

    回复于 2005.09.30 13:01

  • 刘仍安

    帮助人数:8900

    婚前财产,能证明的归各自所有.

    回复于 2005.09.30 12:47

  • 常毅

    帮助人数:680

    与A意见相同

    回复于 2005.09.30 12:03

  • 官长水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33482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该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但婚后还贷款的那部分工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你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应该在婚后还贷部分范围,按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原则给对方补偿.

    回复于 2005.09.30 11:50

  • 蔡建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387

    应该作为你的个人财产。但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月支付的月供款包括相应增值部分,你应当补偿一半给对方。

    回复于 2005.09.30 11:47

  • 刘伟

    帮助人数:382

    属于你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回复于 2005.09.30 11:45

  • 陈卓

    帮助人数:915

    你们结婚几年了?未足8年的话,房子是你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回复于 2005.09.30 11:36

  • 黄志勇

    帮助人数:933

    你父母给你的10万元属你的个人财产,房产也属你的个人财产,但婚后供款你应补偿对方一半

    回复于 2005.09.30 11:34

  • 肖建华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5799

    应该作为你的个人财产。但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月支付的月供款,你应当补偿一半给对方。

    回复于 2005.09.30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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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问题分析:关于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关于误工费用方面,其依据的税收证明所需提供的时间应由医疗机构所作出的特定证明来明确。 若在事故中受伤导致残疾,受伤害者可能会需要长时间停工照顾自身健康,此种情况下,误工时间便可获准计算至定残之日前的最后一天。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其误工费用可依照实际减损的收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受伤害者并无固定收入,那么可依据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来计算误工费。 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条得到启示,即若受害人具备固定收入,则误工费将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如若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可参照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若是无法举证说明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在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误工费方面需要提交多久时间段内的税收证明呢

8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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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依法行政是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也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8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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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之主张方式

问题分析:关于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之主张方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之主张方式 问题解答:提出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主张的方式如下:在患者实际产生相关医疗费用之后,可选择再次提起诉讼,向赔付责任方提出尚未支付的后续医疗费用。 另一种方式则是可以在属于首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过程中予以主张。 其中正义之法的依据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明文规定:由于生命、身体或健康受到侵害,而遭受损失的赔偿权利人如因侵权行径或其他缘由而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者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家属,有权提起诉讼,请求身负赔偿责任之行为人进行相应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伤赔偿。 本条所指的赔偿权利人即此类直接受侵害之人; 而所谓的赔偿义务人就是依法应当对自身或他人造成的不当行为,以及其他引发伤害的原因所带来的民事责任负责的自然人、法人或是非法人组织。

9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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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宁德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安置房的计算方式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项调查、听证和公告制定出来的,主要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为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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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东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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