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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

- 2008-05-07 08:19 拆迁安置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家我家于1976年获得一处宅基地,有村委会存档,当时没有土地使用证一说。1995年我家 经申请获得两处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我家有父母和我们兄妹3人。十多年一直没人对我家的宅基地提 出异议,现在有人说我家多院,我们兄妹3人都已成年,请问这是否属于多院,一户一宅有怎么理解 谢谢

报告编号:NO.20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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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取得并有土地使用权,无需担心.没有土地证就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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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法取得并有土地使用权,无需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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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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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08.05.07 08:49

  • 倪振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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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权已经合法取得,就受法律保护,不必太担心!

    回复于 2008.05.07 09:21

  • 官长水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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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合法取得使用权,应该不用担心。

    回复于 2008.05.07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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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遗嘱人姓名: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在此立遗嘱,对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作如下处理: 我自愿将下列归我所有的 宅基地遗留给甲(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写明权属证书号及房产地址、面积等详情;是其他财产的,写明财产详情。) 我遗留给甲的财产,属于甲个人所有。 本遗嘱委托丙(姓名、年龄、民族、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为执行人。 本遗嘱一式二份,一份由本人收执,一份由委托执行人丙保存。 立遗嘱人:______(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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