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渝中区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是一名计时工,单位要求我下午6点下班,6点过后不给计时。但我主要负责收发货我该怎么办

158 ******** 重庆-渝中区 2015-01-20 15:19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是一名计时工,单位要求我下午6点下班,6点过后不给计时。但我主要负责收发货,6点根本就下班了班,但事后的事情都要我负责,又不给加班费,我该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501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8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周炜

    帮助人数:95570

    咨询电话:15825954235

    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的。

    回复于 2024.04.18 16:42

  • 咨询我

    冉兵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7490

    咨询电话:13635309631

    协商无果,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4.18 16:42

  • 咨询我

    郑后选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4573

    咨询电话:13983328214

    就不加班

    回复于 2024.04.18 16:42

  •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法律意见】
      1 法律没有关于时长的规定。
      2 连续工作超过十年,只能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因为只和派遣单位存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二节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朱玉强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9473

    你好,可以拒绝加班

    回复于 2024.04.18 16:42

  • 罗小平

    帮助人数:135777

    找劳动局举报的,

    回复于 2024.04.18 16:42

  • 万武军

    帮助人数:9204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有加班和事实,你完全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加班费。

    回复于 2024.04.18 16:42

  • 江凌

    帮助人数:1785

    你好,建议收集相关证据进行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4.18 16:42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推荐: 重庆律师 渝中区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渝中区劳动纠纷律师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下午可以离婚吗

    离婚程序08/14/2017 17:22:00更新

    经营一段婚姻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柴米油盐、孩子的教育问题、工作的压力、婆媳关系等等都可能危害到正常幸福的婚姻,在双方的感情因为这些问题而磨灭掉的时候只能走入离婚一途。那么,下午可以离婚吗?关注华律网,了解更多知识。下午可以离婚吗?可以。民政局

  • 离婚手续下午可以办吗?

    08/16/2023 12:09:38更新

    关于离婚手续下午可以办吗的问题,我们的律师团队始终秉持着正直、公正、诚信的原则,为每一个客户提供尽心尽力的服务。华律网小编整理以下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离婚手续下午可以办吗?工作日的下午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到民政局办理,诉讼离婚需到人民法院办理。民政局、人民法院属于国家机关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

  • 各国律师计时收费标准

    全国各地律师收费标准07/21/2012 14:23:00更新

    华律网小编美国:青年律师一开始每小时收费100美元,往后每小时150美元。普通律师每小时收费的平均标准为175美元,合伙人通常是300美元。有名气的律师每小时400或50

  • 各国律师计时收费标准

    律师收费知识11/10/2005 14:48:47更新

    美国:青年律师一开始每小时收费100美元,往后每小时150美元。普通律师每小时收费的平均标准为175美元,合伙人通常是300美元。有名气的律师每小时400或500美元,最贵的辩护律师每小时收费650美元。 加拿大:据《律师杂志》最近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在大城市中心,律师计时收费每小时一般在200美元左右,资深大律师的最高收费为每小时1000美元。 中国香港...

  • 离婚证下午可以办吗

    11/15/2019 02:03:35更新

    对于离婚证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不过没有办理过的人在很多问题上还是不清楚。当然能不办理那是最好的,毕竟没有人愿意办理离婚证。那么对于离婚证可以下午办吗这是肯定可以的,不过需要在民政局下班之前。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结婚证下午可以领吗

    公司减资08/02/2020 15:10:52更新

    新人去领结婚证原则上只要注意当地民政局的工作时间就可以了,如果对于登记的日子有讲究的话,可以提前找好一个黄道吉日,不过至于是上午领证还是下午领证关系就不大了,更不存在什么下午领证有忌讳...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结婚证下午可以领吗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热门律师推荐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般都会直接废标重新招标,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价,正常情况下,中标价和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设定的预算价应该是吻合的,过高或过低都不合理。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

问题分析: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具体而言,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量刑,实践中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处罚。 第二,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

问题分析:关于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总的来说,租赁合同违约金可以自行约定,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30%的,可以请求法院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在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方面,并非所有情况下的此类交易均可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公民和企业间借贷行为有效性问题的批复》中的明确表述,公民与非金融性质企业之间(以下统称为民间借贷)的款项往来,只需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的意愿表达真实明晰,则可视为有效的借贷行为。 ,当存在下列任何一项情境时,上述生效的借贷关系将被判定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掩护非法向员工筹集资金; 2.企业以借贷名义进行非法社会融资活动;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一般群众发放无担保的高息贷款; 4.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是其中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详细列出了应被法院裁定为无效的几种民间借贷合同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后再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二)通过向其他盈利性法人机构进行借贷、向本企业内部员工集资,或者是通过向普通大众公开吸纳存款等手段获取资金,然后再次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三)未依法获得批准、许可,不具备发放贷款法定资质之人以谋求利润为终极目标,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提供高利贷款的行为; (四)放款人为事先已知或必须知晓贷款用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但仍继续提供贷款资助的行为; (五)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禁止实施的行为; (六)背离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

问题分析:关于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习惯等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如果法院认定有效,是可以上诉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问题分析: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的统一性原则,这是指出在办理土地抵押业务时,土地中的建筑物需要与该地块进行整体抵押,不能够单独分割处理。 ,当土地使用权还没有完全到期之前,若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则应对地面建筑物进行相应的补偿措施。 因为建筑物始终依赖于其所在的土地,一旦土地被抵押,建筑物的所有权也应受到同等影响,从而避免出现所有权分裂的风险。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17971 人
你好,上班打瞌睡被打犯法吗?

问题分析:你好

13分钟前
罗海华律师
近期帮助 18583 人
交通事故中次责受伤住院双侧额叶脑挫裂伤无嗅觉功能,广西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

问题分析:你好,你最好去法院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6120 人
土地承包期限内是否可以增加土地面积

问题分析: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增加土地面积的。土地承包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承包的土地面积,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农民因生产、生活需要,确实要求调整承包土地面积的,可以与承包方进行协商,并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此外,调整承包土地面积还需要报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