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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离婚后夫或妻一方抚养子女,但未抚养子女一方同意解除父子关系,不给抚养费是否可以依法终止对方的探视权终止探视权

152 ******** 四川-成都 2014-12-28 11:4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关于夫妻离婚后夫或妻一方抚养子女,但未抚养子女一方同意解除父子关系,不给抚养费,抚养子女方,是否可以依法终止对方的探视权终止探视权

报告编号:NO.2014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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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时法定的
    2、探视权双方可以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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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4.12.28 12:19

  • 代红梅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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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以解除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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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关系解除不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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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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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如果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依法终止其行使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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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筱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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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在法律上解除不了的,子女随时可以起诉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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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离婚的,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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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起诉离婚如果走简易程序是3个月,普通程序要六个月。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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