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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异前前夫的债务我需要承担吗?

广西-南宁 2010-12-22 15:53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今年前夫贪污被捕了,我和他是08年离婚的,当时他吧以他名义买的单位房过户了给我,请问:我的房子会不会被拍卖以赔偿他的债务?离婚以前他的债务我要承担吗?

报告编号:NO.2010122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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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助人数:3504902

    合法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回复于 2010.12.22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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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共同偿还婚前个人债务,离婚后需要补偿的。   夫妻二人婚前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结婚也不能改变这一原则。如果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则其行为属于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权利。如果双方离婚,另一方可向其进行追偿。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如何掌握债务人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总之,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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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会进行转化。 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4)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比如上述所列的四种情况下,在债权人举证充分的情况下,则会进行转化。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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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就是说只由男方要承担婚姻期间双方的债务。这和是违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的。如果是双方对婚内财产和婚内债务进行约定并执行的话,法院也会支持,但不能损害善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如果男方不能偿还债务的话,女方不能拿这个东西来作为免责的依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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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夫妻债务的范围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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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 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 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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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不属于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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