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廊坊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1、2005年3月,A因经营需要,向B借款4万元并签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两年为什么?

河北-廊坊 2010-12-20 12:24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1、2005年3月,A因经营需要,向B借款4万元并签订有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还款期限为两年,C为A还款的保证人。2006年4月,A还给B2万元。2006年6月,A因急需资金,又向B借款4万元,并约定与前次未还借款到期一并还清,双方均未通知C。两年期满,A无力偿还所欠6万元欠款。因此,B请求C偿还借款。请问:C是否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为什么?2、XX院以抢劫罪起诉D,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市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D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宣判后,被害人E不服,要求检察院提起抗诉。检察院认为,本案的第一审判决量刑适当,没有必要抗诉,遂驳回被害人E的请求。E不服,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上一级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确有问题,量刑过轻,遂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求再审改判。请问:本案在诉讼程序上有无不妥,为什么?3、某主妇夜晚回家发现家中一片狼藉,意识到家中被盗,便到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派甲、乙二位便衣警察迅速到现场查看。恰逢男主人F在此之前到家,见到家中被盗的景象,又闻门外有脚步声,以为是窃贼返回。便拿起一根大棒藏在门后,待甲乙二人进门,举棒便打。G遭到棒击后,以为是窃贼袭击,拔枪射击,致F重伤。G也因为遭棒击受轻伤。请分析F和G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4、I和邻居J因琐事争吵并导致殴打,结果双方均受轻伤,不过I伤势稍微重一点。县公安局在得到I的报案后,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得知是J先动手。于是对J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对I则进行了口头批评。J不服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请问:(1)J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2)J若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报告编号:NO.201012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位律师回答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你好,详细情况来电咨询,你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老师在讲课的过程中询问老师。

    回复于 2010.12.20 13:58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的解答非常详细,相信你已经对此问题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 如果你还想再参考其他律师的看法,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河北律师 廊坊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廊坊债权债务律师

相关咨询
  • 罗雨晴回复:
     

    我国环境非常的复杂 不要草率操作 要警惕风险 先不要再继续操作了 查看简介如需帮助请付费咨询,可点右边的追问进去付费!如果没有追问,可退出当前页面,点右下角我的里面的公开咨询,然后点右边的追问,往下拉到付费的页面。如果没有发布问题,可以直接点右边的咨询我罗雨晴律师,发布问题就会跳转出付费的页面帮您查询认证后 可以帮您正确处理一下 比较安全 。

  • 蒙自王景贤回复:
     

    随时可向其要求偿还。

  • 李倩雯回复: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相关法律问题涉及专业知识和存在法律风险,建议您委托我们律师代理,欢迎来电或加我微信(点击头像可以查看联系方式),详细了解和咨询,希望能帮到您。(温馨提示:来电或加微信,能第一时间给您专,。业一对一的解答)

相关知识
  • 借款协议约定管辖

    民事协议管辖06/09/2017 10:12:00更新

    在我们在进行借款的时候有时候会进行协议约定,那么约定的管辖是怎么样的呢?怎么约定相关的法院呢?不同的借款形式是否一样呢?下面就有华律网小编来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借款协议约定管辖的相关知识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一、四种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在民间

  • 借款合同怎么约定利息

    其它合同纠纷04/13/2017 14:37:00更新

    近年来,大家的资金需求越来越旺盛,不管是是企业公司之间的借贷还是民间的借贷都非常活跃。借贷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借款合同,那么借款合同怎么约定利息?现在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当事

  • 如何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

    个人债务07/05/2022 13:55:02更新

    进行个人之间借款的,借款利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约定,约定后在借款合同或者借条中载明。但双方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关于如何约定个人借款的利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个人借款如何约定利息

    个人债务05/16/2022 16:59:15更新

    依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个人之间借款的,利息由借贷双方自行协商约定,但约定的利率,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超出部分无效。关于个人借款如何约定利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如何约定个人借款利息

    民间借贷05/28/2016 15:04:38更新

    个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借款协议中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那么,如何约定个人借款利息?下面,华律网小

  • 借款利息应该如何约定

    民间借贷01/09/2023 12:59:59更新

    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借贷双方也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借款利息应该如何约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1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朋友借了我3千多一直不还可以起诉吗

问题分析:关于朋友借了我3千多一直不还可以起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别人欠钱不还是可以起诉的,可以持起诉状到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如果起诉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指南

问题分析:关于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指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刑法》第354条的规定,犯本罪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依照《刑法》第356条之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过本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予以从轻到重的处罚;对单纯容留行为的,应当处以相对较轻的刑罚;对以牟利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在法定刑幅内处以相对较重的刑罚;对以贩卖毒品为目的的容留行为的,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从重处罚,并在此基础上与贩卖毒品罪进行数罪并罚。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欠债2万元1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

问题分析:关于欠债2万元1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朋友欠我1000块不还,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追回欠款。 报警一般没有太大用处,因为公安机关处理的一般是治安违法行为或者犯罪行为,而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刑事案件不起诉可以么

问题分析:关于刑事案件不起诉可以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不将案件移送法院进行审判而终止诉讼的决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 它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刑事诉讼。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宁夏找律所咨询多少钱费用

问题分析:关于宁夏找律所咨询多少钱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要看情况。 如果案件复杂,费用会根据标的来收取。 大部分情况下,面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经常接受各种当事人的咨询,一两句话就能回答的问题一般是不会向当事人主动提出收咨询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欠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问题分析: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民法典》规定,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欠钱不还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 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合同成立可不可以解除

问题分析:关于合同成立可不可以解除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合同成立,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辛集拆迁该怎样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辛集拆迁该怎样算安置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拆迁过程中,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地理位置、用途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一部分。 这意味着被征收人有权获得相应的安置费用,以确保他们在拆迁后能够得到妥善的安置。 法规 具体的安置费用可能会包括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 这些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应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予以明确,并在征收决定公告中公布。 如果您对具体的安置费用有疑问或不满,建议咨询下方专业的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了解更详细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同时,您也应该积极参与征收补偿方案的讨论和协商,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性质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性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人作出罚款、拘留、限制驾车人员的资格等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 是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者是否提起公诉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和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 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什么性质,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宁波外地车牌辆限行吗

问题分析:关于宁波外地车牌辆限行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宁波对外地车不限行。 只有两座桥单双号限行,分别是江厦桥、灵桥。 限行时间为七点三十分至二十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