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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工人给一个工厂做工。工厂是承包给老板的(不属于老板私人的),完工之后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是由哪个部门或机关负责的?

浙江-衢州 2014-12-05 20:25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多名工人给一个工厂做工。工厂是承包给老板的(不属于老板私人的),完工之后,老板跑了,工人工资未发,工人找到工厂,工厂回复他们并未赚到钱,没有工资。之后,工人多次去找工厂方面的相关人员,都未得到回复。而工人又没有合同等书面证明。想请问一下:怎么能让工人拿到工资?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是由哪个部门或机关负责的? (这是我爸爸遇到的问题,我不是非常了解,如果可以,希望能联系我,帮我爸解决。谢谢。感激。)

报告编号:NO.2014120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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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诉,一审不服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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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复杂的工资相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4.12.05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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