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绵阳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我们家是这个情况我无意中在老婆的QQ上发现一些聊天内容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能让她一次性给我吗?

158 ******** 四川-绵阳 2014-11-07 11:1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律师,你好。我们家是这个情况。我无意中在老婆的QQ上发现一些聊天内容,反应出她对我有背叛 (不知道这方面的证据好收集吗?) 我打算离婚。现在有一套房子 是按揭的,首付是我父母给了绝大部分(没打借条,而且是东拼西凑出来的,只有一部分在银行取款)。有一个女儿9岁。女儿长期我母亲生活她也想跟她婆婆(我母亲),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能让她一次性给我吗?因为我和她都没钱,也没有正式工作

报告编号:NO.2014110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7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郭海燕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31957

    咨询电话:13980779708

    起诉离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均分,有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小孩抚养权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确定跟随男。方或者女方生活。法官判决小孩监护权的参考依据是:
    1,2岁以内的幼儿,一般判归女方抚养
    2,孩子过了母亲的抚育期后,一般看哪方抚养能力更好
    3,孩子已满10岁还应征求孩子的意见

    我的回复:
    抚养费问题原则上是每月给付,也可以协商每年或者一次性给付。

    回复于 2024.04.20 10:59

  • 咨询我

    周文才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6949

    咨询电话:17358502398

    诈骗信息,谨慎处理。

    回复于 2024.04.20 10:59

  • 咨询我

    都燕果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9649

    咨询电话:13980616860

    其一,离婚通常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那么双方应当就子女,财产等事项达成一个离婚协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但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行为,那么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其三,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处理,通常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环境等因素,离婚后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因而你方可以举证证明由你方抚养子女将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回复于 2014.11.07 13:41

  • 咨询我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你好,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小孩年龄以及男女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根据你的描述,孩子没有满2岁,一般孩子归女方。如果男方要争取孩子,建议孩子满2岁后争取。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你可以和我联系。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姜勃

    帮助人数:36903

    这个婚后购买房屋原则属于夫妻共有,父母给你的出资视为赠与给你个人,孩子判决给你的可能性要高,抚养费原则是不能一次性支付的。

    回复于 2024.04.20 10:59

  • 代红梅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08739

    1 抚养权可以根据孩子的意愿。2 可以把你们共同的房产折算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于 2024.04.20 10:59

  • 贺军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7459

    争取小孩抚养权机率较大,抚养费一般按月给付,协商可一次性。

    回复于 2024.04.20 10:59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四川律师 绵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绵阳婚姻家庭律师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如何保全QQ聊天记录做证据

    保全05/28/2017 12:42:00更新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网络也在随之发达起来,在这个网络的世界里,很多人都会采用QQ或者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沟通,那么如何保全QQ聊天记录做证据?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编写的有关于“如何保全QQ聊天记录做证据”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何保全QQ聊天记录

  • 妻子出轨qq聊天所有记录是证据吗

    民事诉讼证据05/23/2017 13:10:00更新

    妻子出轨,丈夫破解了妻子的qq密码,下载了妻子2个月的QQ聊天记录,作为其出轨的证据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会如何认定此份证据?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关知识的介绍。【诉讼离婚】妻子出轨,有qq聊天所有记录能做为证据吗?如果不是合法

  • qq的聊天记录,可否做为口头合同

    合同形式07/05/2017 12:24:00更新

    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民事合同的话,是需要平等协商的,并且需要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来订立民事合同,也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口头的方式约定合同。那么,如果是qq的聊天记录,可否做为口头合同?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q

  • 李某与陌生女子QQ聊天记录暧昧,qq聊天记录能否成为婚外情证据

    离婚证据06/03/2016 08:58:51更新

    我们知道,网络时代信息发达,人们不必面对面也可以进行交流。如果夫妻一方在QQ上与他人保持暧昧关系,其QQ聊天记录能否作为婚外情的证据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份案例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qq聊天记录能否成为婚外情证据所谓的证据能力

  • qq聊天记录能否成为出轨证据

    离婚证据06/03/2016 09:03:22更新

    我们知道,如果一方出轨的,不仅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还要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凡事都需要讲证据,如果一方在QQ上的聊天记录与他人有暧昧关系,是否可以作为其出轨的证据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案情简介]祝女士的老公与其提出离婚,称和

  • 偷看老婆聊天记录违法吗

    人身权侵权10/09/2019 13:06:36更新

    夫妻之间的相互信任是非常重要的,如果相互不信任的,就会产生很多的猜忌,从而做出一些不理性的行为,偷看一方聊天记录就是其中一种,我国公民是具有隐私权的,而男方偷看女方聊天记录的,是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

问题分析:关于中标价高于预算价如何处理,法律如何规定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一般都会直接废标重新招标,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投标价,正常情况下,中标价和招标方在招标文件当中设定的预算价应该是吻合的,过高或过低都不合理。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

问题分析: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要怎样量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具体而言,关于走私固体废物罪的量刑,实践中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处罚。 第二,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走私固体废物,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

问题分析:关于房租2500违约金是多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总的来说,租赁合同违约金可以自行约定,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的30%的,可以请求法院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与个人之间合法借款的有效性 在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方面,并非所有情况下的此类交易均可认定为合法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公民和企业间借贷行为有效性问题的批复》中的明确表述,公民与非金融性质企业之间(以下统称为民间借贷)的款项往来,只需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的意愿表达真实明晰,则可视为有效的借贷行为。 ,当存在下列任何一项情境时,上述生效的借贷关系将被判定为无效: 1.企业以借贷掩护非法向员工筹集资金; 2.企业以借贷名义进行非法社会融资活动; 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一般群众发放无担保的高息贷款; 4.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行为。 相关的法律依据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是其中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条款详细列出了应被法院裁定为无效的几种民间借贷合同类型,具体内容如下: (一)从金融机构处套取贷款后再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二)通过向其他盈利性法人机构进行借贷、向本企业内部员工集资,或者是通过向普通大众公开吸纳存款等手段获取资金,然后再次转手提供给他人使用的借贷行为; (三)未依法获得批准、许可,不具备发放贷款法定资质之人以谋求利润为终极目标,向社会不特定人群提供高利贷款的行为; (四)放款人为事先已知或必须知晓贷款用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但仍继续提供贷款资助的行为; (五)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禁止实施的行为; (六)背离公序良俗原则的行为。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

问题分析:关于没有买卖合同能提出上诉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双方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一方可以提供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买卖合同关系,法院通常结合双方之间的交易方式、习惯等其他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如果法院认定有效,是可以上诉的。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问题分析: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一致性原则的含义 关于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的统一性原则,这是指出在办理土地抵押业务时,土地中的建筑物需要与该地块进行整体抵押,不能够单独分割处理。 ,当土地使用权还没有完全到期之前,若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则应对地面建筑物进行相应的补偿措施。 因为建筑物始终依赖于其所在的土地,一旦土地被抵押,建筑物的所有权也应受到同等影响,从而避免出现所有权分裂的风险。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17971 人
你好,上班打瞌睡被打犯法吗?

问题分析:你好

9分钟前
罗海华律师
近期帮助 18583 人
交通事故中次责受伤住院双侧额叶脑挫裂伤无嗅觉功能,广西哪里可以做伤残鉴定

问题分析:你好,你最好去法院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6120 人
土地承包期限内是否可以增加土地面积

问题分析:在土地承包期限内,通常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增加土地面积的。土地承包合同中会明确规定承包的土地面积,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农民因生产、生活需要,确实要求调整承包土地面积的,可以与承包方进行协商,并需要达成一致意见。此外,调整承包土地面积还需要报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