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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

北京-未知 2010-11-17 01:44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单位拖欠工资两个月未发,已申请拖欠工资仲裁
期间单位强行通知我调岗降薪,我已回复坚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单位口头通知解聘,但至今未办理任何手续。
现在,仲裁部门要求我接受调解,单位给付工资,然后由我撤销申请。这样,我对资方解除合同要求的赔偿要求还能再次申请仲裁吗?
劳动仲裁的工作人员没有明确的说法。急!

报告编号:NO.201011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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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回复于 2010.11.1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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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0.11.17 02:14

  • 马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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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资方解除合同, 应该得到证据才好要求赔偿, 可以在调解的时候一并进行。再次申请仲裁之前一定要与律师策划一下,目前你需要与律师沟通后再做抉择。

    回复于 2010.11.17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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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如果是仲裁过程中,可以向仲裁委递交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担保金根据法官的意见,可以不缴纳,但是要向法官讲明理由,如果法官同意,可以不交。 【法律依据】 《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全部10个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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