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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问题

江苏-南京 2007-08-14 14:32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去年我从一个老太那里借了5000元高利贷,利息为1分5。老太早年离婚,无儿女,无工作,无房产,住居委会的房子。经常从别处借钱,再以高利贷形式借给别人,赚取利息,以此为生。 上月接到某自称律师事务所的人来电话说:他手里有我当年打给老太的借条。老太不久前因病去世,生前委托他,在她去世后办理相关还款事宜。那人要求我配合处理。对此,我有几点疑问: 1、该自称律师的人员是否有权代替老太追讨欠款? 2、如果借条是居委会清理遗物时发现的,他们是否有权利聘请律师进行追讨? 3、如果当年借给老太钱的放贷人,现在要求居委会代为追讨,但我的借条只是打给老太的,居委会或者放贷人是否有权索要欠款?

报告编号:NO.200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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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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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该自称律师的人员是否有权代替老太追讨欠款?
    2、如果借条是居委会清理遗物时发现的,他们是否有权利聘请律师进行追讨?
    3、如果当年借给老太钱的放贷人,现在要求居委会代为追讨,但我的借条只是打给老太的,居委会或者放贷人是否有权索要欠款?

    1、无权
    2、只有她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在权人有权行使权利
    3、放贷人可以追讨

    回复于 2007.08.14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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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由合法继承人行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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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由合法继承人行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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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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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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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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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合法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回复于 2007.08.14 16:51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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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有合法继承人来继承遗产.除非老太太委托律师作为遗产执行人.

    回复于 2007.08.14 15:38

  • 宫业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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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有合法授权就可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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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占良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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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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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当由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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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胜利

    帮助人数:952

    根据借条的内容。

    回复于 2007.08.1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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