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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补课

广东-广州 2005-06-30 18:58 合同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是一名高一学生,但美好的暑假只能放到8月1号,之后补课1个月!!!说是补课却是上新课。我们学生不同意,你想8月的太阳,何况补了也不一定好,这样的补课效率如何体现?但每个人都想自己不补可别人补,这可不行,就是这个原因大家以前一直补课,但实际效果真的不理想,大家来不及消化阿!学校这样间接迫学生补课,有侵犯学生的权利吗?

报告编号:NO.200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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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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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想补也得补,这就是高中阶段的现状。为了学生能考上大学,老师也放弃了假期,为了孩子能考上大学,家长也苦熬半夜。高一就这样苦,高三就更加苦不堪言了。
    虽然是强制补课侵犯了学生的自主权,但全国上下都在补,甚至是恶补!!告教育局、媒体暴光又能怎样?比别人的进度差一块,高考时比别人的分低一截,学生、家长会抱怨学校不抓紧,没本事。

    回复于 2005.07.01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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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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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同学,你所反映的可是我国目前学生面对的普遍现象,要改变可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主要是教育体制等方面综合的改革.

    回复于 2005.06.30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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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伟华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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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8916748810

    目前我国已经明确规定假期不能补课,学校的这种做法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

    回复于 2005.06.30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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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国家有明确规定中小学校不能对学生补课是有偿收费的情况的禁止,如果是无偿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义务教学补课,是允许的。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但不收取费用的情形不属于有偿补课。中小学构成有偿补课情形的情形有三种:
    第一,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但只要是学校以自己名义组织、要求学生补课并收取费用,无论补课是由学校还是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在校内还是校外进行,都构成学校组织、要求有偿补课。
    第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学校不组织或要求学生有偿补课,但只要学校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学生对学校的信任,不单独使用学校名义,而是变相以学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无论是以学校名义收取费用,或者是由校外培训机构收取费用补偿给学校,或者是学校并不以任何形式收取参与补课的学生或者校外培训机构的费用。但校外培训机构对学校学生参与其补课收取费用,且校外培训机构采取与学校联合方式,就属于学校有偿补课。
    第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只要公办中小学将教育教学设施或者学生信息提供给校外培训机构,即使并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会加重学生负担,不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且校外培训机构总是收取费用的,为从根本上杜绝有偿补课,将该行为纳入有偿补课行为加以治理是非常必要的。扩展资料:教育部出台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采取了区别对待、分类治理、突出重点的态度,集中治理社会关注度高且影响恶劣的收取费用的补课行为。在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并充分考察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在教师特定身份行为限制与公民基本权利之间寻找到了“严禁有偿补课”这一分界点。将学校组织集体补课且不收取费用的情形排除在外,在通知中肯定并鼓励教师“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行为,有效解决了我国多年来补课治理的困境。退休教师已经不再学校继续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其行为不在《规定》调整范围。对此要结合《规定》配发通知和《处理办法》从三个方面理解执行:第一,经认定构成有偿补课的,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理,明确的法律责任有利于《规定》全面实施。第二,对情节严重的有偿补课行为要从重处理。根据《教师法》第八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是教师的法定义务。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可能构成《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情形。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教师有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行为的属于严重违纪行为,要从重处罚。第三,对有偿补课行为的处理要于法有据,宽严有度,轻重适中,循序渐进,尽量采取温和方式,尤其要注意根据《处理办法》遵循相应程序,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目前我国已经明确规定假期不能补课,学校的这种做法可以向当地教育局反映。

    回复于 2005.09.01 17:23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学校的做法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

    回复于 2005.06.30 20:10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教育局教我们补课的!!全区都要!!

    回复于 2005.06.30 19:07

  • 刘敏青

    帮助人数:20946

    同意上楼律师的意见

    回复于 2007.05.17 13:25

  • 李建忠

    帮助人数:70743

    向教育局反映。

    回复于 2005.07.01 14:00

  • 张华

    帮助人数:1757

    1、假期补课是自愿的行为。2、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回复于 2005.07.01 10:09

  • 蔡旭

    帮助人数:6940

    学生也依法享受暑假休息的权利。学校在暑假期间强迫补课,是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侵害。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回复于 2005.06.30 21:15

  • 马国华

    帮助人数:56381

    你好: 现在各地的高中都抓的比较紧,希望孩子们能够考上大学,学生们应该理解老师的苦心,自己也应该努力一下,这是不正常中的正常。

    回复于 2005.06.30 20:58

  • 杨文战

    帮助人数:14242

    按说不让补,你们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在此前,一般来讲,该补还是要补的,除非你有信心不补也不会影响与他人的差距.我国的教育制度就是如此,谁有办法?

    回复于 2005.06.30 20:35

  • 白琳

    帮助人数:27062

    有意见就投诉吧,不过各地学校的现状就是这样,这是教育体制的问题,其实大部分学校也不愿这样做。

    回复于 2005.06.30 19:46

  • 吕淮波

    帮助人数:18185

    向当地的教委反映了吗?

    回复于 2005.06.30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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