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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权?

北京-西城区 2007-06-17 07:48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母亲在15年前去世,我们作儿女的没有提出分遗产问题。父亲再婚。在9年前去世,没有遗嘱,我们也没有提出分遗产,房子留给继母居住(独居)。该房子在公房转私房时,用的是父亲的名字,后父亲去世,五年后,发放房产证,继母私下改成了她的名字。将房子赠予她的儿子。 请问 我们还能讨回房子的继承权吗?

报告编号:NO.200706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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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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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权应该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成立,但是,对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取得证书时开始,就你说的问题,看看你父亲的房屋是什么时候购的产权,有谁出资,这样才能够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人究竟是谁,然后,研究分割时是否侵害到其它的权利人,其它的权利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后2年内是否向侵权人或者法院主张过,这些问题都要搞清楚,然后再请律师给您最后的法律意见。

    回复于 2007.06.17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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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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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8982893232

    带上相关材料,到当地律所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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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泉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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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你带上相关材料,到当地律所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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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江涛团队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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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031008678

    1、你继母何时立的遗嘱?
    2、你继母何时私下改成了她的名字?
    3、要看具体情况判断。
    4、还是有可能有继承权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可以与我联系。

    回复于 2007.06.17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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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回答是肯定的,有,但前提是必须是通过正当法律程序收养的子女,口头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
    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但是如你所说,继承开始之后一直没有进行财产分割。也就是说,现在作为养子的A应当分配到遗产。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0.05.08 19:2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建议你带上相关材料,找律师面谈。

    回复于 2007.06.17 18:25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需要了解购房的详细过程!

    回复于 2007.06.17 16:47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于 2007.06.17 14:58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关键看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带相关资料面询律师。

    回复于 2007.06.17 14:53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关键看是否超过诉讼实效

    回复于 2007.06.17 10:35

  • 李诗怀

    帮助人数:1760

    是有可能有继承权的,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可以与我联系

    回复于 2007.06.18 08:59

  • 马国华

    帮助人数:56381

    该房子在公房转私房时,用的是你们父亲的名字,后父亲去世,五年后,发放房产证,其中有你父亲的份额,继母私下改成了她的名字。将房子赠予她的儿子 ,是违法的。你们可以主张继承权。

    回复于 2007.06.17 23:57

  • 刘敏青

    帮助人数:20946

    继承权应该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成立,但是,对于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以取得证书时开始,就你说的问题,看看你父亲的房屋是什么时候购的产权,有谁出资,这样才能够确定房屋的所有权人究竟是谁,然后,研究分割时是否侵害到其它的权利人,其它的权利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后2年内是否向侵权人或者法院主张过,这些问题都要搞清楚,然后再请律师给您最后的法律意见。

    回复于 2007.06.17 17:54

  • 侯福男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36965

    由于遗产并未分割,且你们并没有放弃继承权,因此你们现在可以提起继承诉讼。从你们得知该房屋被私自改到你继母名下时开始计算时效。

    回复于 2007.06.17 13:45

  • 李建忠

    帮助人数:70743

    你们有继承权可以追回

    回复于 2007.06.17 12:11

  • 张朝华

    帮助人数:29

    如果仍未超过诉讼时效的话,有可能追回.

    回复于 2007.06.17 11:40

  • 倪振杨

    帮助人数:96139

    如果你们是在近2年内才知道继母将房产过户到她的名下,你们可以起诉主张遗产分割。--最好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于 2007.06.17 11:13

  • 徐向平

    帮助人数:1859

    关键看是否超过诉讼实效

    回复于 2007.06.17 10:54

  • 金占良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4397

    你们应该主张你们的权力,应该有希望要回你们的财产,你们应该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于 2007.06.17 10:52

  • 童国庆

    帮助人数:104

    该房未通过继承程序,应当是你与继母的共同财产。你继母赠与其子实质上是无权处分行为,你应当及时提出撤销诉讼。但目前而言,诉讼时效已过。建议不要轻易诉讼,设法与对方反复协商,或许还有办法。

    回复于 2007.06.17 10:21

  • 刘伯华

    帮助人数:5758

    如果公产房是在你父亲生前购买的,房产证是在其死后发放,则此房应该是遗产,如要处分须继承人协商一致,如单方处分,可在知悉情况后诉讼,未过诉讼时效。由于涉及情况较复杂,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于 2007.06.17 10:12

  • 陈君玉

    帮助人数:28

    只要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未分割。可视为共同共有,按析产处理。

    回复于 2007.06.17 09:59

  • 张世民

    帮助人数:1319

    我个人认为你们是有继承权的,就看有没有过2年的诉讼时效;
    建议你带上相关材料,到当地律所具体咨询。

    回复于 2007.06.17 08:50

  • 王颖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532

    继母是什么改的名字?离现在有没两年?

    回复于 2007.06.17 08:21

  • 邓静

    帮助人数:1210

    很难

    回复于 2007.06.17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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