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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问题

158 ******** 四川-宜宾 2013-09-24 16:42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家成员:妻子、儿子、母亲,婚后购买一套商品房,面积133平方米,房权证是我的名字。其它说明:购房时,父亲出了一部分资金(是把原来的房子卖了,原来的房子我们也出了一部分钱的,当时就是说把原来的房子卖买新房,口头上说得都没有任何字条依据的。请问我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父亲有一份吗,还是我们一人一半安? 孩子我有工作给我生活,她没有工作,要出抚养费

报告编号:NO.2013092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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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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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婚后购买的此套房子表面上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能有你父亲出了部分资金的证据(如银行转款凭条、旧房的买卖合同、证人证言等形成一条证据链),按《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你父亲出资的部分视为对你的赠与,离婚时,父亲出资部分对应的房产应属于你的财产。

    回复于 2013.09.24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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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条追问

    当时父亲出资8万元,现在房价升值,怎么算父亲出资部分

    2013-09-25 08:55

    计算出8万元占当时购房总价的百分比。如果要认真计算,得对房子现在的价值交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013-09-25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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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文才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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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7358502398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出资证明的话,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于 2013.09.2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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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3.09.24 17:12

  • 李小平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92

    有证据证明你父亲就可以分,没有就只能按父亲财产分。最后一句你意思没表达清楚,你不用给妻子钱,离婚后她有抚养义务,应该出孩子的抚养费。

    回复于 2013.09.25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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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条追问

    自家人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吗?如我的姐姐们。

    2013-09-26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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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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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的房产证,均认定为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配偶方无权主张所有权,因该房产出租所产生的租金及该房产的自然增值,应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配偶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贷款购买房屋的,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或一方姓名,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问题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婚后双方父母为其子女出资购房,离婚时应按份分割。 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产证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六、双方争议的房屋的房产证上有案外第三人名字的 七、婚前房产证上登记为两人共有的,该房屋产权归属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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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仁高

    咨询电话:15007171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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