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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育子,女人能受到保护吗

上海-浦东新区 2013-08-19 09:08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他是我的初恋,知道他父母没有,觉得可怜和他走在一起。同居后不久怀孕了,生下来了,孩子六个月的时候,他因过错进狱。判了7年刑,他有两个姐姐现在帮我照顾孩子,现在不想坚守了,想离开生活,她们孩子也不给我,和他的这几年他也没有给我任何的费用,好不甘心,这就是我无知的代价吗?现在我该怎么给自己维权?

报告编号:NO.201308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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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政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9206

    咨询电话:13917690418

    可以诉讼要求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于 2013.08.19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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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条追问

    我需要准备什么?她姐姐的意思是,孩子给我可以,需要我拿出一笔钱给她们,孩子的爸爸已有两次牢狱案底。诉讼成功几率大吗?怎么样做对我最有利。?

    2013-08-19 04:49

    现在男的在里面,你诉讼,对你有利

    2013-08-20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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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向锋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24780

    咨询电话:15921939500

    你可以起诉要求抚养孩子。

    回复于 2013.08.1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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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条追问

    我需要准备什么?她姐姐的意思是,孩子给我可以,需要我拿出一笔钱给她们,孩子的爸爸已有两次牢狱案底。

    2013-08-19 01:17

    我需要准备什么?她姐姐的意思是,孩子给我可以,需要我拿出一笔钱给她们,孩子的爸爸已有两次牢狱案底。诉讼成功几率大吗?怎么样做对我最有利。?

    2013-08-19 04:34

    需要准备诉状、孩子出生证等等。胜率较大。

    2013-08-20 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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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1、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人民法院会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之前,符合实质婚姻构成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此种情形之下,即便双方未办理结婚证,但是只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实质婚姻构成要件,通俗的讲,双方的各种情况完全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只差依法登记这一环节。
    双方仍具备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受法律保护。
    2、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同居关系建立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之后,符合实质婚姻构成要件的。
    同居双方必须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才受法律保护。
    如果双方未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双方不具备夫妻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属于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按照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双方的婚姻效力自符合婚姻法实质婚姻构成要件时开始计算。补办结婚登记后,双方婚姻受法律保护。
    4、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符合婚姻法3条、32条、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会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会依法受理。
    5、当事人双方同居期间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条、8条、25条、32条、4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4条、5条、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1条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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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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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3.08.19 09:38

  • 汪洋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6052

    可要求将孩子交给你。

    回复于 2013.08.20 13:20

  • 刘骏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50703

    你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于 2013.08.19 21:14

  • 苏静

    帮助人数:2755

    您好,一般是没有了。

    回复于 2013.08.19 10:23

  • 张伟

    帮助人数:15168

    有领结婚证吗?

    回复于 2013.08.1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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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条追问

    没有结婚证。我需要准备什么?她姐姐的意思是,孩子给我可以,需要我拿出一笔钱给她们,孩子的爸爸已有两次牢狱案底。诉讼成功几率大吗?怎么样做对我最有利?

    2013-08-19 04:50

    你现在的目的是什么?要不要争取小孩?

    2013-08-20 09:09
  • 梁静飞

    帮助人数:855238

    你好,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和他断绝同居关系。
    A法律服务团队B很高兴为您解答

    回复于 2013.08.1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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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婚外情只要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就不触犯法律。因此,婚外情只能纳入道德范畴,没有任何法律对此作出相应法律规定,但应该受到良心和道义的谴责。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扩展资料:事实婚姻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全部1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按离婚程序向法院起诉;但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属于事实婚姻,只能按同居关系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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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您好,是受法律保护。当然,如果是单方面涂改的,涂改无效,按涂改前的内容执行。
    全部8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我国目前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如果你们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的话,那么仅仅属于是同居关系,而不属于婚姻法所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所以你们分手的话也无法按照婚姻法来要求财产分割和补偿、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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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如果明知道对方有配偶,仍然以夫妻名义或大家公认为是夫妻关系与对方同居或结婚,涉嫌重婚罪,要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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