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青海法律咨询 > 海西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

136 ******** 青海-海西 2013-08-06 00:37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律师!!!现在有这么一个事情,大人在省外市里面务工,发生交通意外去世,而小孩,老人仍在省内的镇里面上学生活,但是为农村户口,那么请问一下,关于老人和小孩的赡养费抚养费是应该以城镇标准赔付还是以农村标准赔付!!!麻烦你,告知一些,谢谢

报告编号:NO.201308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被采纳答案
  • 徐占国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21

    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你们老人和小孩一直生活在城镇,应该能够得到省内城镇标准的赔偿数额。证据就是你们所在城镇居住如果是租来的房子,可以提供租房合同证明,如果买的房子可以提供买房合同,房产证等或者暂住证也行。

    回复于 2013.08.06 12:46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6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赵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1073

    咨询电话:18597011195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是在城镇生活,是可以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主张的。城镇生活的证明标准有暂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回复于 2013.08.07 10:48

  • 咨询我

    交通事故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法律意见】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 王健

    帮助人数:740

    以农村标准赔付。

    回复于 2013.08.06 08:07

  • 翟建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74178

    你好,索赔时证明你们一直在城镇生活,要求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回复于 2013.08.06 07:59

  • 姜丽琴

    帮助人数:72882

    按照城市待遇赔付。

    回复于 2013.08.06 07:21

  • 刘连伟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67

    你好 是以农村标准赔偿

    回复于 2013.08.06 02:24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青海律师 海西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海西交通事故律师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问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状范文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03/13/2017 18:24:00更新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状范文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205042.5元;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朱某系本案受害人薛某某之夫,原告朱某某、系受害人薛某某之子,属于受害人薛某某的近

  • 工伤死亡赔偿的相关问题

    工伤事故赔偿06/25/2009 17:22:27更新

    我们知道工伤是要赔偿的,那么对于工伤方面的问题,大家知道多少呢?工伤死亡赔偿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呢?下面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 死亡赔偿金的相关问题

    人身权侵权06/16/2012 16:20:00更新

    自《解释》生效以来,人们对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可谓众说纷纭,主要争论的原因是死亡赔偿金对赔偿权利人的法律属性,其法律属性直接关连到赔偿权利人对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与分配,以及与死者生前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本文简称:债权人)

  • 关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金应注意哪些问题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02/27/2017 15:31:00更新

    关于死亡赔偿金,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不能把死亡赔偿金当成受害人的遗产。如果把死亡赔偿金当成受害人的遗产,受害人的债权人可以先行把死亡赔偿金保全,对于剩余的财产才交给死者近亲属。受害人一旦死亡,就不是民事权利义务的主体。遗产是死者生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05/20/2014 14:44:46更新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针对雇员张某对雇主王某的损失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比例存在以下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因王某与张某之间存在着雇佣与被雇佣的劳动关系,张某作为司机受雇主王某的指派从事驾驶工作,其行为系职务行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

  •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归属问题

    工伤事故赔偿07/16/2012 16:24:00更新

    住宅小区内可以开办培训班或者是托管所吗?若有人开办怎么办怎么进行合法举报?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即住宅区不得随意改为商业之用。

热门律师推荐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农村房屋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问题分析:关于农村房屋拆迁多少钱一平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农村房屋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农村房屋拆迁多少钱一平方,应当是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确定。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不能退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问题分析:关于不能退的是定金还是订金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般不能退的是定金,但是这并非绝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定金也是可以退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和订金中,订金可以退,定金不能退,订金是一方当事人的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而定金是一种担保,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给付定金给另一方作为债权的担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眉山找律师咨询要多少钱

问题分析:关于眉山找律师咨询要多少钱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日常生活中,增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至关重要。 只有这样,当我们面临法律问题时,才能做出明智的选择,并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您仍有任何法律上的疑惑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点击咨询按钮,我们的团队将随时为您解答。 华律网,始终致力于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外商投资的意思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外商投资的意思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 2、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具有外国国籍的个人;此外,由于历史、政治、法律等原因,外商还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法》第二十八条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竞标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竞标书注意事项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1、商务文件。 这类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的文件。 2、技术文件。 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技术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及格式均有详细要求,投标人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填写。 3、价格文件。 这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其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报价中。 4、投标须知莫弄错。 5、实质要求莫遗漏。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50000块钱不还时效多久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50000块钱不还时效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针对你关于欠条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这意味着,如果欠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届满,且自届满之日起三年内你未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你可能丧失胜诉权。 2、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这三年内发生了某些法定事由,如你向欠款人主张权利、欠款人同意履行义务等,那么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此外,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且经人民法院批准延长。 因此,在处理欠条纠纷时,建议尽早采取法律行动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即使没有欠条,你仍然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并提起诉讼。 、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开信用卡人死亡清偿证明怎么出,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拨打客服电话办理,也可以到网点柜台进行办理; 但需要说明信用卡借款的用途,也要查证个人的情况是否符合开具的条件,只要开具成功,那么这笔借款就不存在,双方不存在债务债权的关系。

1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夫妻担保贷款和孩子有连带责任吗

问题分析:关于夫妻担保贷款和孩子有连带责任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担保人子女是没有担保责任的。 担保人因为担保合同的存在而承担担保责任,又因为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担保责任只在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对第三人没有责任。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不会累及到孩子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是夫妻双方,与孩子无关,孩子无需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有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但如果有钱去却不还的,如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会连累到孩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融资后应该如何算股份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融资后应该如何算股份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融资常发生于公司之间,但以股权进行融资后,股权如何进行划分,我们对融资进行如下介绍: 融资指的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的理财行为。 常见的融资形式包括银行贷款、股票筹资、债券融资、融资租赁等几种情况。 不考虑其他情况(如协商后给予新投资者较少的股份),公司融资后,新股东按照投入资金占新资本的比例确定股份,原股东进行同比例稀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海南州请律师咨询如何收费

问题分析:关于海南州请律师咨询如何收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选择律师时,我们建议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律师的专业背景、经验和口碑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优秀的律师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良好的业界口碑。 其次,律师与您的沟通能力和方式也非常重要。 一个好的律师应该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您的需求,并以合适的方式与您沟通,确保您能够充分了解案件进展和相关法律信息。 最后,律师的收费标准和方式也是您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确保您能够选择到收费合理、透明的律师,避免因费用问题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因此,我们建议您与多位律师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专业背景、经验和口碑,观察他们的沟通方式和能力,以及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方式。 这样,您就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各位律师的优势和特点,从而选择最适合您的那一位律师。 华律网致力于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您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