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咨询其他月份
  • 房产过户问题

    有位姓A的先生,花钱买了个院子,但是钱不够,问他的大舅借了钱,大舅怕他不还钱,就把房子名字写成自己的了,七年后,姓A的把房子卖给了姓孙的一位女士,这位女士现在又把房子卖给了我,我现在想要把房子过户,但是,姓A的大舅,迟迟不肯办理,我想知道,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让他过户呢, 谢谢

    房产纠纷 河南-焦作 2011-05-31 21:04 2位律师回复
  • 户口迁移丢了怎么办

    因为结婚户口迁移 离婚后常年不在家 现在找不到了怎么办

    婚姻家庭 河南-郑州 2011-05-31 21:03 2位律师回复
  • 怎么算是工伤?

    下班途中电动车撞到受伤,报警但没有责任认定书双方自行解决算工伤吗?XXXX

    劳动纠纷 湖北-武汉 2011-05-31 21:03 4位律师回复
  • 迁坟赔偿价格

    请问:我是沭阳的。由于修建一级公路祖坟碍事。需要迁移,请问赔偿价格按照宿迁标准是多少

    侵权 江苏-宿迁 2011-05-31 21:01 2位律师回复
  • 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到是否算工伤

    下班途中电动车撞到受伤,报警但没有责任认定书双方自行解决算工伤吗?

    侵权 湖北-武汉 2011-05-31 21:01 5位律师回复
  • 2008年地震后配套使用的两间单独的单间房(公房、有一间是买的)成了危房但具体该怎么做呢?

    2008年地震后配套使用的两间单独的单间房(公房、有一间是买的)成了危房,2009年政府补贴,危房户主有一个房屋购买指标,买房是很便宜的,结果第2天,户主在没跟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就跟人家兑换了,合同上写的不是太清楚,只是说双方兑换,另一方补给16000的补偿金,还说把他们价值2万的房子兑换给我们,然后危房的一切都由他们处理,但现在我们履行了义务,他们既没给房也没给钱。而且家里的人觉得另一方明显是不当得利,减了很大的便宜,靠指标买房1200一平米,没有就是2600左右,家里面很不赞同这种做法,想要回指标,但现在新房已经办了户了,也要不到,所以想请求赔偿,但具体该怎么做呢?还有那个危房当初签的合同上写的不得转让,出售

    房产纠纷 四川-成都 2011-05-31 21:00
  • 父亲去世,爷爷生病 孙子有没有义务出钱

    父亲去年去世,现母亲在世四十多岁 还要为父亲遗留下的债务还债 ;爷爷奶奶在世 还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现爷爷生病 胃癌晚期 作为孙子的我刚刚开始做事自己勉强养活 我有没有义务出钱给爷爷治病

    债权债务 浙江-台州 2011-05-31 21:00 2位律师回复
  • 婚烟问题啊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向了解一下丈夫的事,他在外有了外遇还生了小孩这算重婚?

    婚姻家庭 浙江-金华 2011-05-31 21:00 2位律师回复
  • 老工伤应该给什么待遇

    老工伤得不到应得的待遇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劳动纠纷 河南-安阳 2011-05-31 20:58 3位律师回复
  • 左手中指受伤

    在工地上工作,不小心把左手中指骨折,算工伤吗

    侵权 重庆-涪陵区 2011-05-31 20:56 4位律师回复
  • 电瓶车被盗

    我电瓶车去年被盗了报了案因为当时警察没有登记电瓶车的电机号前几天发现了我的发票因为时间太久不知道丢那了找不到了我去卖车的地方找他们拿以前电瓶车登记的存根这样可以要回车子吗?对方也不能提供发票

    刑事辩护 浙江-嘉兴 2011-05-31 20:54 1位律师回复
  • 关于房子户名的问题

    你好,我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我老公背到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我不知道那户名是谁的,我担心是她妈妈和爸爸的,但装修的时候都是我老公在装修,请问我想知道这个房子的户名到底是谁的,有办法吗,谢谢。

    房产纠纷 重庆-长寿区 2011-05-31 20:53 1位律师回复
  • 我因08年汶川地震后,政府组织的对口支援工作而来到了。08年地震后,湖北对口支援四川以上的做法是否不符合相关规定?

    我因08年汶川地震后,政府组织的对口支援工作而来到了。08年地震后,湖北对口支援四川,在当地举办的招聘活动,由各个单位在当地贴出了招聘启事,当时我选择的是湖北XX厂。在8月份过来了以后,在的XX校进行了短暂了培训后,在XX校的礼堂签下了合同,当时签订的是一张空白合同,领导们让我只填下了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并在最后签上了自己的姓名,其余的就给空了下来。而后我如愿以偿的进入湖北XX厂工作,当时进厂的时候一直以为自己是襄樊卷烟厂的职工。在工作的1年后,因工资与厂里的正式员工相差近2倍,曾找过厂领导咨询,被告知我是与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旁边的兴鸿祥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合同,而我是属于劳务派遣工,不属于烟厂职工,所以工资不与正式员工相同。而后,我在网上查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然而用工单位却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里面有明确指出用工单位应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但是从我08年入厂到现在,一直都在拿着1000元的保底工资。在咨询了厂相关人员后得到的答复是,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合同上表明了每月的工资是1000元。就算我签订的合同上表明了我的工资,但是并没有说我不要绩效奖和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我想问一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能够向用工单位提出要求,给予我应得的待遇和报酬。还有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以上的做法是否不符合相关规定?谢谢!

    劳动纠纷 湖北-襄阳 2011-05-31 20:52
  • 如何追讨民间借贷

    各位律师老师好;一个同事以月息2分的利息,向单位其他同事借款几百万,但现在全家搬走不见其人,故意欠债不还;这种情况公安局不预受理,那我们应该通过何种方式追缴欠款,谢谢老师。

    债权债务 山东-济南 2011-05-31 20:52 2位律师回复
  • 劳动者不光荣啊

    我4月19日上的班,管桩厂,上面叫我去搅拌房学,太累我做不来,5月30去辞职了,他们说辞职没工资,说培训玩一年内走还要扣钱的,我到今天他们都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 我要走这工资能不能拿到,能不能走法律途径

    劳动纠纷 江苏-苏州 2011-05-31 20:52 1位律师回复
  • 我家是一个农村的3口之家,住的房间只有20平方,住在离河边10多米的地方是否还有其他利农政策?

    我家是一个农村的3口之家,住的房间只有20平方,住在离河边10多米的地方,95年曾经进水2米多高。现在因为修建了水电站,每年汛季都会垮掉一点菜地,因此要占用耕地建房,XX局批我130平方的地,40元/平方,一共要缴5200元钱。请问这样是否合理?是否还有其他利农政策?

    侵权 湖南-怀化 2011-05-31 20:49 1位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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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期限

问题分析:关于假冒伪劣产品销毁期限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是有时限的,从违法行为的发生至投诉举报要在2年内,并且销毁也要在2年内进行。 因为,行政处罚时限是两年,也就道是说,行政执法单位对一个两年前的行政违法行为不作行政处罚。 但是,违法行为如果专有延续性,则可以从最后一属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时间开始一直追溯至开始违法的时间,不受两年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21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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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

问题分析:关于不当得利第三者是什么程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不当得利第三者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 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具体而言,取得财产利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增加,即通过取得权利、增大权利效力或获得某种财产利益或义务的减弱而扩大财产范围。 包括: (1)取得财产权或其他财产利益,例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债权、担保物权、知识产权等。 占有在我国虽非一种权利,但通说认为占有是一种具有财产利益性质的法律上的地位,通过占有亦可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故可因占有而成立不当得利。 (2)财产权的扩张或效力的加强,受益人在原有权利的基础上扩张了行使权利标的范围或效力范围,也属受有利益。 如因第一次序抵押权消失而使后次序抵押权依次上升。 (3)权利或利益上的限制或负担消灭,如存在于所有物上的抵押权消灭,对所有人也属一种得利。 2.财产或利益的消极增加,即因财产或利益本应减少而未减少所得的利益。 包括: 债务的减少或消灭。 债务人以其总财产为一般债权提供担保,债务的减少或消灭,使债务人原本应履行债务的负担减少或解除,对他而言,也是得利。

21分钟前
成蓓蓓律师
近期帮助 161362 人
干了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了如何赔偿

问题分析:你一共在这个公司工作多久了

21分钟前
白俊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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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九岁玩游戏充了2230 元 能全部退回来了吗

问题分析:可以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11491 人
输液医生弄错药 怎么向医院主张哪些赔偿

问题分析:你好,名片可联系

21分钟前
洪易律师
近期帮助 8134 人
精神病女子自愿与男人发生关系,男子构成强奸罪吗

问题分析:涉嫌强奸罪

21分钟前
卢秋利律师
近期帮助 753 人
输液医生弄错药 怎么向医院主张哪些赔偿

问题分析:如果输液时医生弄错药,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患者及其家属有权向医院主张赔偿。在主张赔偿时,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与医院进行协商,提出索赔要求。在此过程中,应详细说明由于医生错误导致的损害情况,并附上相关的诊断书、医疗费单据等证明材料。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和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导致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由此产生的各项损失和费用。 赔偿项目可能包括: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选择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在此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和损害事实。 此外,如果涉及第三方调解或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也可以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但请注意,无论选择哪种途径,都应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索赔要求。 总之,当输液医生弄错药导致患者损害时,患者及其家属应及时采取行动,向医院主张相应的赔偿。在此过程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1分钟前
李永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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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学校没收怎么要回

问题分析: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