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资质承包(包清工)建房应签什么合同? 2 安全施工条款怎样写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想办理离婚,我是2007年农历二月结的婚,我们结婚的时候没有办结婚证,但是在村里举行了结婚仪式,现在就算是事实婚姻了吧,我想问一下我们结婚的时候买的东西算不算是共同财产,再说是农村里面结婚的时候送财理38000元,那时就用这钱买了家里用的东西.现在他们家让陪28000元,离婚原因是他们一家人欺负我,对我不好,要村里面侮辱我,我也没脸再回去过了,所以我想离婚.
请问一下,我有一个朋友的亲戚今天20岁,前些时间参与了抢劫银行,没有成功被抓住了,这样的大概会怎么判!
前一阵定了见店铺并交了定金,后来发现五证少一证,要求退款,他们不给退,请问该退定金吗?国家土地证和国家土地使用证是一回事吗
按照重庆市的工伤赔偿标准,七级伤残应该赔偿多少钱?我相知到具体数字,谢谢
我家属于农村联建4层高房屋,7年前,村里分下土地有10间房子要建我又有什么办法把房产办起来?
请问一下律师我家属于农村联建4层高房屋,7年前,村里分下土地有10间房子要建,其中第4间房子土地已经被同村A向村里登记购买(还未向村里交纳款项),后来A没钱建房子,再把土地让给我建房(是我向村里交纳土地钱的,村里向我开出三联收据),房子被我建成。原因是,现在房子私人表登记是A的名字,以前上报批准也都是A的名字,我们家只有向村里购买土地后的收据,我们现在要办房产证,需要A一同前去办理,A确要向我索要5万元钱才肯一听前去把名字转过户给我。请问一下律师,A这样做是不是合理,希望大律师帮帮忙,出出招,谢谢!我就一张村里向我开出的(购买土地费)的收据!我又有什么办法把房产办起来!
丈夫外遇,我有证据,我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我俩共有房产户名是男方,我想办理房产户名变更(房产已超过5年),过户手续是否是同房屋买卖一样,需要交纳很多税费?有没有更简便、更便宜的过户方式?用离婚证明或公证书可否省却一些麻烦?
i)九级 16)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8)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j)十级 1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按照伤残鉴定标准应该是十级对吗?谢谢!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个事 我和我几个朋友喝酒喝多 把我们学校的一个学生给打了 后来他住院去看病 当天他有给保卫处的人打电话 说他的项链打丢了 可是在他走的时候我们看见他的脖子上还有个项链在那 他出院之后我把他住院的钱都赔给他了 可是他一直管我要他的项链钱 他说 就是因为我们给他打了 才造成他的项链丢失 可是他走的时候我确实看见他带着项链了 我感觉他是在赖我 明明没丢 他说丢了 他说让我包赔 请问我是必须点包赔这个钱么 应该包赔多少? 麻烦您了!!!
我爷爷是城镇集体理发店的老职工,81年退休,(在社保开支)他们全体老职工,在61年用企业积累金等,自筹自建6间砖房,99年又置换一挫楼房。在05年时,被单位的全体下岗小职工们,私自,未经上级管理机关批准、又未经公安局批准,私自可一枚公章,下岗职工就每人按上手印,写一份卖房合同,将单位的楼房低价150万元卖掉,下岗职工把钱全部分光,没分给老职工一分钱,也没给单位留一分钱。 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私卖私分集体财产犯法吗? 请说明他们都犯了什么法?
律师你好 !离婚时没有分割公积金,现在我可以重新起诉要求分割吗?公积金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吗?(双方都没有到退休年龄)另外,我单位效益不好,已经五年没有交公积金了,这又如何分割?谢谢律师!
各位尊敬的律师您好: 07年1月9日,我在单位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劳鉴的结果是不够级 。受伤后,单位不给我报销医药费,也不给我开资。再加上我受伤前,跟单位有 点矛盾,我就不想在单位干了,要跟单位解除我的劳动合同。于是到劳动局去申 请仲裁。 就在昨天07年11月29日,劳动局开庭仲裁了我提出的4个请求(劳动局给 我立案的时间是07年11月8日): 1、要求单位给我报销治疗工伤的药费 2、请求支付我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3、因无效合同造成我工伤的,赔偿我医药费的25% 4、请求支付我03年8月到06年12期间的加班费 昨天在仲裁庭上的辩论的结果是:单位只给报销合理的医药费,其余的3个 请求都不承认。 在仲裁结束后的庭审记录中,对于我的第4个请求,仲裁的工作人员是这么 写的:根据劳动法第82的规定,超过60天的仲裁申请时效,仲裁委员会不予 仲裁。 在当初我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的时候,我提出要求跟单位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并要求单位给我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但是,仲裁科的科长,让我把 这个要求去掉,说解除合同的争议还没有发生呢。我要是不听他的,他就让我重 写仲裁申请,就不给我立案。因为在这次申请仲裁之前,我已经很多次递交了仲 裁申请,他就说我写的仲裁申请不合格,让我重写。其中有一次,我提出的仲裁 申请有39项。在经过好几次的递交申请后,他就说让我重写,因为我是头一次 经历这些事,所以心理有点着急了,没办法只好按照他说的要求,把我的仲裁申 请由39项改到14项,这14项中就包括我要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 位为此支付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结果呢,他还说我这14项不行。他说只能 就上述的4项要求给我立案,没办法我就只写了这4个要求,结果好歹算给我立 了案。 我有些担心和不明白,在昨天的仲裁庭上我也没有,去提出我的仲裁要求(即要求跟单位解除合同呀)。我清楚的记得,当时的仲裁人员对我说,原话是:“对于仲裁 不服的你可以去法院提起起诉,现在在庭上只仲裁你提出的这4项要求,别的请 求不仲裁。”因为我是头一次经历仲裁这样的事,也不懂还可以要求变更请求呀 !!这次的申请仲裁到仲裁结束的过程,已经耗费我3个多月的时间了,我已经 觉得就够累的了。如果说为了这个解除合同的事,再去申请第2次仲裁,无论从 时间上、精力上、还是经济上,我也跟劳动局仲裁的人耗不起呀(他们好象是在 故意难为我!!)。自从07年1月9日我发生工伤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有上班 ,并且单位也不给我开资了。更为重要的是,我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06年1 月1日到07年12月31日。要是仲裁的结果在07年12月31日之后出来 呢,我要求跟单位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请求,不就无法实现了 吗?说白了,这个钱我就要不到手了吗!!(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的标准全额支 付我加班费、以及有2-6个月左右,单位支付我的工资低于我们当地同期的最 低工资标准,已经侵犯了我的正当合法的权利,迫使我提出要求跟单位解除合同 。) 我现在的想法是:等到仲裁的结果出来后,我肯定是不服的,不服我就要到 法院去起诉。但我不明白: 1、到法院起诉时,我可以提出要求跟单位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 赔偿金吗? 2、我提出跟单位解除合同,法院会说我的这个请求,没有先经过仲裁,直 接就到法院起诉,而把我的这个要求给驳回,让我先去仲裁,然后再来法院起诉吗?? 3、现在距离我合同期满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我现在到底该做些什么、怎么做呀?? 我自己的感觉是,好象是时间不够用了!!! 最后,恳请各位尊敬的律师,能在百忙之中,能尽快给予我答复! 谢谢!!!!!!!!!!!!!!!!!!!!!!!! 07年11月30日下午3点15分
各位尊敬的律师您好: 07年1月9日,我在单位工作时,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劳鉴的结果是不够级 。受伤后,单位不给我报销医药费,也不给我开资。再加上我受伤前,跟单位有 点矛盾,我就不想在单位干了,要跟单位解除我的劳动合同。于是到劳动局去申 请仲裁。 就在昨天07年11月29日,劳动局开庭仲裁了我提出的4个请求(劳动局给 我立案的时间是07年11月8日): 1、要求单位给我报销治疗工伤的药费 2、请求支付我停工留薪期的工资 3、因无效合同造成我工伤的,赔偿我医药费的25% 4、请求支付我03年8月到06年12期间的加班费 昨天在仲裁庭上的辩论的结果是:单位只给报销合理的医药费,其余的3个 请求都不承认。 在仲裁结束后的庭审记录中,对于我的第4个请求,仲裁的工作人员是这么 写的:根据劳动法第82的规定,超过60天的仲裁申请时效,仲裁委员会不予 仲裁。 在当初我向劳动局申请仲裁的时候,我提出要求跟单位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并要求单位给我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但是,仲裁科的科长,让我把 这个要求去掉,说解除合同的争议还没有发生呢。我要是不听他的,他就让我重 写仲裁申请,就不给我立案。因为在这次申请仲裁之前,我已经很多次递交了仲 裁申请,他就说我写的仲裁申请不合格,让我重写。其中有一次,我提出的仲裁 申请有39项。在经过好几次的递交申请后,他就说让我重写,因为我是头一次 经历这些事,所以心理有点着急了,没办法只好按照他说的要求,把我的仲裁申 请由39项改到14项,这14项中就包括我要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 位为此支付我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结果呢,他还说我这14项不行。他说只能 就上述的4项要求给我立案,没办法我就只写了这4个要求,结果好歹算给我立 了案。 我有些担心和不明白,在昨天的仲裁庭上我也没有,去提出我的仲裁要求(即要求跟单位解除合同呀)。我清楚的记得,当时的仲裁人员对我说,原话是:“对于仲裁 不服的你可以去法院提起起诉,现在在庭上只仲裁你提出的这4项要求,别的请 求不仲裁。”因为我是头一次经历仲裁这样的事,也不懂还可以要求变更请求呀 !!这次的申请仲裁到仲裁结束的过程,已经耗费我3个多月的时间了,我已经 觉得就够累的了。如果说为了这个解除合同的事,再去申请第2次仲裁,无论从 时间上、精力上、还是经济上,我也跟劳动局仲裁的人耗不起呀(他们好象是在 故意难为我!!)。自从07年1月9日我发生工伤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有上班 ,并且单位也不给我开资了。更为重要的是,我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06年1 月1日到07年12月31日。要是仲裁的结果在07年12月31日之后出来 呢,我要求跟单位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请求,不就无法实现了 吗?说白了,这个钱我就要不到手了吗!!(单位没有按照劳动法的标准全额支 付我加班费、以及有2-6个月左右,单位支付我的工资低于我们当地同期的最 低工资标准,已经侵犯了我的正当合法的权利,迫使我提出要求跟单位解除合同 。) 我现在的想法是:等到仲裁的结果出来后,我肯定是不服的,不服我就要到 法院去起诉。但我不明白: 1、到法院起诉时,我可以提出要求跟单位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和 赔偿金吗? 2、我提出跟单位解除合同,法院会说我的这个请求,没有先经过仲裁,直 接就到法院起诉,而把我的这个要求给驳回,让我先去仲裁,然后再来法院起诉吗?? 3、现在距离我合同期满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我现在到底该做些什么、怎么做呀?? 我自己的感觉是,好象是时间不够用了!!! 最后,恳请各位尊敬的律师,能在百忙之中,能尽快给予我答复! 谢谢!!!!!!!!!!!!!!!!!!!!!!!! 07年11月30日下午3点15分
我的一个朋友是个大学的在校学生 在他回寝室的时候 有5个人喝酒喝多了把他给一顿打 他们打完了之后 我朋友还在走廊里和他们骂了一会 最后在同学的帮助下 让他赶快去医院检查 在去医院的时候 他的同学发现他的项链不见了 我这个同学被打的时候也不知道项链是什么时候丢的 然后紧接着 他就给保卫处的人打电话说了一下这个事情 最后出院的时候 那个打人的学生 只把医药费赔偿了 我朋友就和他们说 我的项链被你们打没了 你们应该赔偿我的项链钱 金额是5000块 但是打人的那些学生说 你走的时候我们还看见你带在脖子上呢 他们就是不肯赔偿 如果是上法院起诉 也会找证人说我去医院的时候大夫看没看见我的项链 但是事情过的太久 大夫肯定也没印象 而且也不一定能给证明这个事情 我想问问该怎么办? 就算是他们说我同学走的时候项链还在脖子上 如果是他们打仗的时候把他的项链扯掉了 当时挂在脖子上 如果事后 掉了出去 谁也不知道呢? 这个应该怎么包赔吖?
如果小区没有物业,是否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他们可以代替物业或行使物业的权利吗?
我和妈妈居住的房子是我奶奶的(房改房),我爸爸过世后,他的哥(我大伯)就想把我们赶走,终于他以奶奶的委托书(奶奶在外地,无法联系)把我们告上法庭。法庭判我妈立即搬走了,耐我两年后搬走,现在到期了。 我想问一下,由于我现在刚大学毕业,没有经济来源,更不可能找屋子来搬。这种情况下, 1.法庭会怎样执行?会强行把我的东西搬出去吗? 2.听人说会让我以交租形式继续居住,但我没有钱,那又怎么办呢? 3.法庭会有权调查我的银行户口吗? 4.还有关于那张委托书,我没有见过,我可以要求法院给我复印件吗? 5.我记得我妈说那委托书上写的是"委托到这件案子结束",那么包括"执 行"吗?我大伯如果要代理"执行"需要有新的委托书吗? 6.这房子是房改房,奶奶用我爷爷工龄合计来购买,但购买时爷爷已死,请 问我有继承权吗? 请懂法律的相关人士帮小女仔解答一下,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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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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