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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责任与担保人是怎么区分的

186 ******** 河南-郑州 2019-02-21 14:56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连带担保责任与担保人是怎么区分的

报告编号:NO.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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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尽安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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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最大的区别就是,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的含义是:一般保证人有权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并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否则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一般保证人可以在债权人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仍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才可以请求一般保证人承担相应的保证义务。

    回复于 2019.02.21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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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晋恺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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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回复于 2019.02.2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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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光法律师团队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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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8037116731

    您好,他们的分类依据不同,1.根据责任承担有无先后顺序,分为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保证责任,只要债务到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就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在债务人无财产时,才可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
    2.根据担保客体的不同,有人保和物保。

    回复于 2019.02.2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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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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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938480915

    您好,看担保合同如何签订

    回复于 2019.02.21 14:58

  •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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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带担保责任即担保人承担无限担保责任,一般担保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再承担担保责任。建议就具体情况从平台向我发起专问,会得到更好更专业详细的讲解。

    回复于 2019.02.21 15:00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你好,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回复于 2019.02.2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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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怎么分的

    2019-02-21 03:21
  • 张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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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具体案情是什么 建议详细描述

    回复于 2019.02.21 16:52

  • 梁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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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看具体情况来处理

    回复于 2019.02.21 15:17

  • 李南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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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担保协议约定确定,可以发给律师看看。

    回复于 2019.02.21 15:16

  • 王丽侠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66980

    你好,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与主债务人不分债务履行的先后顺序,同时承担还款责任;担保分为连带和一般两种情况

    回复于 2019.02.21 15:08

  • 陈瑞娜

    帮助人数:271

    如果没有只在担保人处签字,未明确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的,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回复于 2019.02.21 15:06

  • 吕贝雷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261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与主债务人不分债务履行的先后顺序,同时承担还款责任;担保分为连带和一般两种情况

    回复于 2019.02.2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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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债务的承担 1、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 1)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 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3)、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 2、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1)、共同偿还的原则 2)、协议偿还的原则 3)、判决偿还的原则 3、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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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一定,要看具体案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同居期间的债务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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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因为没有结婚证,所以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没有强制规定。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哺乳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般如果你不同意,没那么好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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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2者不可以相互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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