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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房产证,现在卖给别人,可是购房合同掉了,还能办理过户吗?需要哪些手续

湖北-武汉 2019-02-16 16:45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有房产证,现在卖给别人,可是购房合同掉了,还能办理过户吗?需要哪些手续

报告编号:NO.201902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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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谦

    帮助人数:74000

    咨询电话:15827592839

    您好,您看他有没有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本人是这方面的专业律师,成功代理了许多类似案件,可以帮您分析分析,具体情况以及您不方便公开透露的信息您可以点击我的头像名片电话,建议您赶紧电话我说明您的案情,免费咨询,让我了解您的想法和下一步的计划,我会努力解答您的困惑,再根据您的具体法律问题具体分析法律关系,给您具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设计更恰当且详细的解决方案,维护您最大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19.02.16 17:10

  • 咨询我

    郭庆梓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103563

    咨询电话:13212745251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存在一定风险 建议将违约责任约定清楚。5年过后 可以进行过户办理 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及其他税费 详细可以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建议委托律师代写购房协议 将风险控制在最低 若需帮助 请来电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19.02.16 16:48

  • 咨询我

    房产纠纷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办房产证手续:
    (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办理房产证材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回复于 2020.05.2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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