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子是我自己名字但我继夫要求在加上他名字这可以加吗?但我母亲和继夫在一起生活十八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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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报告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有遗嘱的或者需要书写遗嘱的: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只有男女双方当事人领取了结婚证以后,才会成为正式的夫妻关系。可能有的人会长期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在一起八年没有领结婚证,分开需要离婚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继受取得是什么?继受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的取得方式。那么继承是继受取得吗?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如果要取得财物的,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原始取得方式取得,也可以通过买卖、转让、继承等方式取得。当事人取得财产的,是享有所有权的。那么,什么是继受取得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华律网小编“这20年来,他做得太绝情了,我们一定要讨回一个公道。”与母亲一起被亲生父亲抛弃了20年,狠心的父亲却与别的女人结了婚,至今都不愿承担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一怒之
“这20年来,他做得太绝情了,我们一定要讨回一个公道。”与母亲一起被亲生父亲抛弃了20年,狠心的父亲却与别的女人结了婚,至今都不愿承担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一怒之下,榆林三姐弟以涉嫌重婚罪将父亲告上了法庭。“第三者”插足 父亲抛弃母亲状告自己亲生父亲的是现居住在延安的榆林小伙子张勇和他的两个姐姐。据他们介绍,他们是横山县高镇乡代圪崂村人。1986年,有裁缝手艺...
夫妻一方对外举债,一般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不少人认为这条规定不公平。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夫妻共同债务并不是如此简单直接认定,配偶是否需要承担债务须通过法院审判程序来确定,那么夫或妻一方欠钱后另一方究竟是否要一起承担?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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