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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没没有共同孩子同居八年,有权利分财产吗

158 ******** 北京-怀柔区 2018-12-13 15:16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没有结婚证,没没有共同孩子同居八年,有权利分财产吗

报告编号:NO.20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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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卫东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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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在同居期间共同劳动产生的财产,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回复于 2018.12.14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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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敏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973

    咨询电话:13681140970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时可以平均分割的

    回复于 2018.12.13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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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晓静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8152

    咨询电话:13911247365

    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可以主张分割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

    回复于 2018.12.13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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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江涛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73855

    咨询电话:13031008678

    有权利分 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2.1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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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颖律师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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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4008332276

    可以。参照合伙去法院主张分割同居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2.1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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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丁亚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79429

    咨询电话:13552751245

    您好,可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2.1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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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新岭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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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什么情况

    回复于 2018.12.1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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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鑫塬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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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661360612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回复于 2018.12.1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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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乔逸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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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存在婚姻关系!

    回复于 2018.12.13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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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25470

    咨询电话:4006777998

    提供财产归属

    回复于 2018.12.13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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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恒瀛刘军律师团队

    帮助人数:47934

    咨询电话:18516669450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可以主张分割的

    回复于 2018.12.1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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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倩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57161

    咨询电话:18611201551

    您好,没有登记结婚不属于合法夫妻,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 间产生的共同财产,建议电询

    回复于 2018.12.13 15:20

  • 咨询我

    罗荣灯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9486

    咨询电话:13977877353

    可以主张分割财产。

    回复于 2018.12.13 15:17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您好,可以主张

    回复于 2018.12.13 15:22

  • 高丽姣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526

    您好,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2.13 20:36

  • 曹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6593

    你好,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可以主张部分,需要收集相关证据,有需要可致电咨询或到所面谈,深入通了解方能给你有效解答问沟题。

    回复于 2018.12.13 20:00

  • 陈艳林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251

    要看财产情况。

    回复于 2018.12.13 18:04

  • 王东红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60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回复于 2018.12.13 16:37

  • 刘海军

    帮助人数:53742

    解除同居关系,分割财产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18.12.13 15:45

  •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023

    您好,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回复于 2018.12.13 15:30

  • 李国蓓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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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没有结婚证,不存在婚姻关系,可以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2.13 15:30

  • 沈晶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3178

    您好,属于双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于 2018.12.13 15:29

  •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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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关于财产分割问题,需要结合财产的实际情况。

    回复于 2018.12.13 15:25

  • 石泓竹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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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分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2.13 15:24

  • 杨海涨律师团队

    帮助人数:9770

    你好,哪一年结婚

    回复于 2018.12.13 15:22

  • 袁帅 高级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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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同居期间共同置办的财产吗

    回复于 2018.12.13 15:19

  • 章敏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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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回复于 2018.12.1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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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人民法院认定赡养费的标准包括: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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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鑫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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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同居七八年了,不算事实婚姻。94年以后,就不再有事实婚姻了。如果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如果符合结婚规定,可以补办结婚证;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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