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大庆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你好要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把钱支走了这是不是A

152 ******** 黑龙江-大庆 2018-12-13 10:47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你好要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把钱支走了这是不是A

报告编号:NO.20181213*****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4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李晓航

    帮助人数:281693

    咨询电话:18646088498

    你好,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回复于 2018.12.13 10:50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在民事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要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相关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复杂的民事财产损害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12.13 11:17

  • 王守业

    帮助人数:6595

    你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回复于 2018.12.14 06:39

  • 王皓

    帮助人数:115057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

    回复于 2018.12.13 10:51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黑龙江律师 大庆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大庆房产纠纷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如果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重新领取结婚证,那么就属于重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义务(其它的抚养、赡养、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任何情况下这种义务都不能消除。
    全部8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办理登记的,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还。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7169

  • 【法律意见】 1、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能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2、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可以公证,公证后财产可以独立。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这样情况不属于共同债务,应由债务人个人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全部1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2、 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 (2)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文章开头举得小案例,即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妻子的一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恶意串通的,就可以不用担心多出来的债务了。
    全部9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不知情的情况下销赃

    侵犯财产罪11/19/2018 16:26:08更新

    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生活中可能会购买很多的商品,有的商品属于二手商品,如果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一些赃物是否属于销赃?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不知情的情况算诈骗吗

    破坏经济秩序罪02/15/2019 17:11:49更新

    在涉及到诈骗情况的过程中,一般当事人都会涉及到主观方面为故意,然后会采取相应的组织策划进行实施诈骗,如果是不知情的话,算诈骗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不知情的情况下诈骗是犯罪吗

    破坏经济秩序罪03/12/2019 21:20:27更新

    一些人诈骗他人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比如自己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公司原来是诈骗公司,等警方调查上门之后才开始知道原来是自己是在诈骗公司工作。在这时候当事人就很担心自己违法犯罪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 在不知情帮人冰冻毒品是不是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07/07/2018 07:57:40更新

    毒品是属于违禁的物品之一,毒品会滋生很多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贩卖毒品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之一,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毒品犯罪严重的会判处死刑,那么在不知情帮人冰冻毒品犯罪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离婚支X宝里钱怎么办

    诉讼离婚06/06/2017 10:45:00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会因为感情不和或者其他的原因而离婚,而离婚时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相关问题了。那么,有朋友就会问离婚时支X宝里钱怎么办?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老婆借钱老公不知情是不是有责任

    民间借贷11/21/2023 08:00:04更新

    老婆借钱,老公不知情是否有责任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老公有责任共同偿还。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老婆借钱老公不知情是不是有责任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热门律师推荐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著作权的所有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问题分析:关于著作权的所有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著作权的所有权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著作权拥有以下各项具体的所有权权益: (1)发表权,这是指作者对于其作品是否应被公诸大众发表的决定权; (2)署名权,这种权力让作者拥有对其身份的确认并有权在其作品之上进行署名的权益; (3)修改权,这种权利允许作者,或者也可以经由作者授权他人,对作品进行修改而无需被干涉或承担责任的权益; (4)保护作品完整权,它是为了保障作者的权益,避免作品遭受不适当的扭曲、篡改等行为; (5)复制权,它包含了运用诸如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手段将作品制作出一份或多份副本的权益; (6)发行权,表示作者有权以出售、赠与等方式传递给公众他们的作品原件或经过复制的拷贝; (7)出租权,它涉及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他人使用电影作品及以类似于拍摄电影的方式创造出来的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需注意的是,计算机软件若并非出租的主要标的物则不在此范围内; (8)展览权,它代表着作者对于多种形式的艺术作品,如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都可公开陈列的权益; (9)表演权,它为作者带来了可以在公共场所公开表演作品,同时还能通过各式各样的媒介公开传播该作品的演出权; (10)放映权,它是指作者有权通过诸如放映机、幻灯机等各种技术设备将其美术、摄影、电影以及以类似于拍摄电影的方式创造出来的作品等公开再现的权益; (11)广播权,它代表了作者所拥有的可以通过无线方式公开广播自己的作品,而且还能用有线传播或转播的形式将广播的作品传达给广大的观众,其次还能通过麦克风或其它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等类似的工具将作品用此方式传播给广大的观众;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它满足了作者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作品,让群众们能在他们各自选择的时间与地点获取这些作品的权益; (13)摄制权,这是一项专门针对电影作品及其类似的创作方式的权利,赋予作者可以将作品以拍摄电影或者相似方式固定在特定介质上的权益; (14)改编权,它允许作者在原作基础上进行改编,从而创作出一部具有独特创新元素的全新作品; (15)翻译权,它允许作者将自己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化为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益; (16)汇编权,它使作者能够选择或整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最终将它们汇合成一部新的作品; (17)另外,还有一些属于著作权所有者的权益等待他们去发现。

7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专利侵权证据收集的方法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问题分析: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专利侵权证据收集的方法是:收集有关侵权行为人的证据; 收集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 收集造成的损害的赔偿的证据。 我国公民的所拥有的专利权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因此一旦受到侵害是可以选择起诉解决的。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赣州征地该怎样计算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赣州征地该怎样计算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安置费的计算通常涉及多个因素,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搬迁和临时安置的需要以及可能的停产停业损失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应给予被征收人以下补偿: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通常基于房屋的评估价值,可能由专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 2、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部分补偿涵盖了因征收导致的搬迁费用和临时居住费用。 3、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如果房屋用于商业或生产目的,并因此次征收而遭受停产停业损失,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在制定补偿方案时确定,并会公布在征收决定中。 因此,要了解具体的拆迁安置费计算方法,您应参考当地的征收补偿方案或咨询相关政府部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解释和应用可能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法律法规进行。 如有需要,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法律建议。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车辆超载交警不能扣留

问题分析:关于车辆超载交警不能扣留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8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关于小产权的定义以及是否可以进行买卖的相关探讨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小产权的定义以及是否可以进行买卖的相关探讨 在法律层面上,未获得国家颁发产权证明的住宅称之为小产权房,例如集体所有的类型。 此类房屋无权获取完整的房屋所有权,且无法进行合法的房产证登记手续,因此无法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保护; 此外,其过户流程也无法顺利实现,由此带来了拆迁补偿困难以及多种不确定性的隐患; 同时,这类房屋的建筑质量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也不能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郑州请律师咨询需要哪些费用

问题分析:关于郑州请律师咨询需要哪些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要看情况。 如果案件复杂,费用会根据标的来收取。 大部分情况下,面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经常接受各种当事人的咨询,一两句话就能回答的问题一般是不会向当事人主动提出收咨询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怎么样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问题分析:关于怎么样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客体要件。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客体是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包括单位。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即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如果不了解情况,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事后退出的,可能构成别的罪,而不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如果参加时不明知,加入后明知了仍不退出,则应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 本罪的追求目标是金钱和权力。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内幕交易罪的定罪量刑有何种标准,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内幕交易罪的定罪量刑有何种标准 1、犯内幕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犯内幕交易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9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佳木斯征地如何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佳木斯征地如何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1)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 (2)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3)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 (4)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 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拆迁补偿费主要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三方面。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10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有人欠6000多5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

问题分析:关于有人欠6000多5年了不还报警有用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针对欠钱不还的问题,首先明确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而公安机关的职责主要是处理刑事案件和治安违法行为。 尽管报警后,警察可能会介入调解,但如果调解无效,他们不会进一步干涉。 因此,寄望于通过报警来追回1000元的欠款可能不是最佳选择。 2、在这种情况下,更为稳妥和有效的做法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追回欠款。 具体而言,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相关证据(例如借条等),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对方需还款,但对方仍不执行,你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3、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你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内(通常为三年)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超过此期限,可能会失去法律保护的权利。 因此,在采取行动前,请务必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