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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分居十年,但是没有离婚,现在我自己买的房子,如果办理离婚手续他他有没有义务去还

137 ******** 北京- 2018-12-12 13:11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和老公分居十年,但是没有离婚,现在我自己买的房子,如果办理离婚手续,会不会分给他,还有我现在欠别人的钱,他他有没有义务去还

报告编号:NO.20181212*****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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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26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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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3938

    咨询电话:13911759047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需要分割一半给男方,债务只有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才可以

    回复于 2018.12.13 14:43

  • 咨询我

    赵江涛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74052

    咨询电话:13031008678

    是 共同财产,要看欠别人的钱 原因

    回复于 2018.12.12 22:48

  • 咨询我

    丁磊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4628

    咨询电话:13811663413

    婚后财产均分,诉讼程序专业,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回复于 2018.12.12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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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乔逸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79000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您好,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是应当予以平均分割的!

    回复于 2018.12.12 15:56

  • 咨询我

    张凤云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0490

    咨询电话:13810365568

    即使你们分居十年,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房子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予以分配,你欠的钱要看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他也有义务偿还

    回复于 2018.12.12 14:44

  • 咨询我

    王白云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5893

    咨询电话:18211014813

    婚后财产以及债务都需要共同承担

    回复于 2018.12.1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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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34566

    咨询电话:13241454591

    你好,对于婚内购买财产,法官更倾向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已经分居多年,并且财产都已各自独立,在此期间购买的房产或债务,法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或者债务的。建议可以将详细情况沟通,进而为您有针对性的分析。

    回复于 2018.12.12 13:55

  • 咨询我

    孙春来

    帮助人数:18773

    咨询电话:15510405720

    你好,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除外,因家庭生活或生产需要所欠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您的情况较特殊建议您最好当面详谈

    回复于 2018.12.1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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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25470

    咨询电话:4006777998

    按照出资分割

    回复于 2018.12.12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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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新岭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51052

    咨询电话:13260167244

    会,建议你离婚后再买房子,共同债务各承担一半

    回复于 2018.12.12 13:25

  • 咨询我

    杨志峥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6634

    咨询电话:13911006393

    您好: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属于共同的财产 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也是可以的 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 如果您需要更全面的解答可以来电咨询

    回复于 2018.12.12 13:24

  • 咨询我

    顾倩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57362

    咨询电话:18611201551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起诉离婚,并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共同生活产生债务一般为共同债务,若对方能证明该债务其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一般不须归还。

    回复于 2018.12.12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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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52095

    咨询电话:19573137985

    会,建议你离婚后再买房子,共同债务各承担一半,可搜索手机号加我详谈

    回复于 2018.12.12 13:12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您好,原则上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2.13 08:58

  • 宋宝山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342

    房子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男方有权利分割,除非你们有其他约定。
    鉴于你们10年来一直分居,你需要举证证明你的外债用于家庭生活,否则男方无需偿还;如果你的债务用于购房,男方需要偿还。

    回复于 2018.12.12 17:51

  • 刘海军

    帮助人数:53742

    婚姻存续期间所买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要共同偿还,离婚分割财产以及债务承担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18.12.12 17:01

  • 北京市智舟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023

    您好,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双方有协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问题,则按照协议约定。你欠别人的钱用途是什么?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您个人使用,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回复于 2018.12.12 15:39

  • 刘安艺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1570

    婚姻-财产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抚养权 新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

    回复于 2018.12.12 15:06

  • 蒋铁顺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48720

    您好!没有书面财产协议,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偿还。

    回复于 2018.12.12 14:30

  • 刘东海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372

    你好,需要具体了解下你的情况~

    回复于 2018.12.12 14:11

  • 李国蓓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72112

    您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有证据证明以分居多年经济各自独立的,可以主张房产为个人财产,债务为个人债务。

    回复于 2018.12.12 14:07

  • 王颖

    帮助人数:57929

    你好,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回复于 2018.12.12 13:44

  • 李标田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3335

    您好,一般要分财产是一定要共同承担债务的

    回复于 2018.12.12 13:42

  • 章敏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3312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回复于 2018.12.12 13:33

  • 李烨皎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938

    你好,房子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就会分给他;你欠别人的钱他也应该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他也应该和你一起偿还。

    回复于 2018.12.12 13:21

  • 北京金钲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9023

    你好!想咨询问题到律所

    回复于 2018.12.12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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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义务(其它的抚养、赡养、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任何情况下这种义务都不能消除。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时,可免除或滞于履行赡养费的给付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滞于履行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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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现在还存在事实婚姻,但有条件限制。 2、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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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的能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吗

问题分析:关于诉讼保全的能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诉讼保全不可以优于其他债权人执行。 诉讼保全措施并非对财产保全申请人权利的担保,因而当被申请人有多个债权人且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全部债务时,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并不对被保全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申请人被保全的财产应当由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因而,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不意味着可以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1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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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之区别

问题分析:关于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之区别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之区别 1.保证期间相较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呈现出长度上的差异。 债权人有权与保证人协商设定保证期间,如若所约定之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之履行期限或者与之 同时到期,则应被理解成未进行任何约定; 如果相应介约未能够清晰地表明该事项,保证期间将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到达之后的6个月开始计算。 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未能达成明确共识或者未能做出约定时,保证期间应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债务履行要求的宽限期满之日起启动计算。 至于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它是一项为期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区间。 2.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有所区别。 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它们的诉讼时效均以主债务的履行为起点计起,鉴于一般保证所具备的补充性质,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债权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针对债务人之财产已经实施了强制执行但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才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债权人已就相关主合同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时,保证期间应参照诉讼时效中断的相关法规进行计算。 一旦中断状态得以确认,保证期间便需重新开始计算。 风险提示:关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如下:倘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寻求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除此之外,法律亦有其他特别规定的,必须按照这些规定执行。 需要指出的是,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起始时间有着显著的区别; 在主债务的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来之日起计算; 而在保证债务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计算方式亦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17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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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人伤怎么办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人伤怎么办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无责方不配合人伤的处理是可以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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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逆行一个拐弯谁的责任

问题分析:关于一个逆行一个拐弯谁的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一个逆行一个拐弯,逆行车辆全责。 逆行车属于当事人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承当全部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按照事故责任者的错误可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 1、全部责任。 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平等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 3、主次责任。 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有: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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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东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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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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