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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物业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物业公司(甲方)声称对所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能否判定该租赁合同无效?

136 ******** 北京-丰台区 2018-12-04 09:14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请问与物业公司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物业公司(甲方)声称对所出租房屋拥有所有权,而实际房屋所有权为地产公司。在未能出据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系代地产公司签署该合同的情况下,能否判定该租赁合同无效?

报告编号:NO.2018120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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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续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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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810571010

    产权人追认,合同有效。不追认,合同无效。

    回复于 2018.12.04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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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鑫塬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11432

    咨询电话:13661360612

    你好,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回复于 2018.12.04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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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俊颖律师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1166

    咨询电话:4008332276

    请您惠存好本所信息,开完庭后来所详谈。

    回复于 2018.12.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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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江涛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73855

    咨询电话:13031008678

    你好!地产公司有委托吗?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必要时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相关维权事宜

    回复于 2018.12.04 09:48

  • 咨询我

    顾倩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57161

    咨询电话:18611201551

    您好,除另行约定生效条件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如存在欺诈,可主张合同无效。

    回复于 2018.12.0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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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成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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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欺诈,可以认定

    回复于 2018.12.04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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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乔逸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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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请你详细叙述案件情况

    回复于 2018.12.04 09:36

  •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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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回复于 2018.12.04 20:47

  • 李国蓓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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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若对方存在欺诈,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回复于 2018.12.04 13:13

  • 苏荣杰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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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回复于 2018.12.04 11:54

  • 刘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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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能证明是地产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无权处分房屋,合同无效

    回复于 2018.12.04 11:53

  • 京师姚志斗律师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54795

    合同自签订后开始生效,如果对方存在欺骗,欺诈等行为,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回复于 2018.12.04 10:09

  • 李中辉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7867

    并不当然无效,属于可撤销合同。

    回复于 2018.12.04 10:02

  • 北京金钲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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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就能快乐

    回复于 2018.12.04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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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广林回复:
     

    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九十七条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如果合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如果不存在以下情形的,属于有效合同:(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即合同不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订立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赵祖源回复: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点我头像,电联说明具体情况,获得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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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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