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石景山区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工资买房按揭,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185 ******** 北京-石景山区 2018-11-18 22:19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婚后一方用自己的工资买房按揭,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报告编号:NO.201811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8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34559

    咨询电话:13241454591

    你好,婚后的工资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需要看双方是否就婚后的工资进行过协议约定,如果有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执行,如果没有,婚后的工资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但是在财产分割上会结合双方的出资以及登记在谁的名下来判定房产的归属以及分割比例。如有问题,也可来电咨询。

    回复于 2018.11.19 14:03

  • 咨询我

    顾倩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457161

    咨询电话:18611201551

    您好,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婚后用一方的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用一方的婚后收入购买的房屋,因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婚后用个人收入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回复于 2018.11.19 13:20

  • 咨询我

    金乔逸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78998

    咨询电话:13810640156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回复于 2018.11.19 09:32

  • 咨询我

    孔民律师团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5370

    咨询电话:18210607796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1.19 09:00

  • 咨询我

    宋晓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9342

    咨询电话:18618260116

    您好,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回复于 2018.11.19 08:31

  • 咨询我

    李建成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625470

    咨询电话:4006777998

    属于

    回复于 2018.11.19 04:55

  • 咨询我

    幺博文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6467

    咨询电话:18514201491

    您好,属于。

    回复于 2018.11.18 23:28

  • 咨询我

    赵江涛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673855

    咨询电话:13031008678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1.18 22:31

  • 咨询我

    袁丽萍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86121

    咨询电话:13581710768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1.18 22:21

  • 咨询我

    姜昕欣

    帮助人数:24985

    咨询电话:1346679859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1.18 22:20

    展开追问
    1 条追问

    婚后女方用自己的工资买房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8-11-18 10:22
  • 咨询我

    何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51866

    咨询电话:19573137985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若需要加我微信(手机号),点我头像后点电话咨询获取手机号

    回复于 2018.11.18 22:20

  • 京师维得律师团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51123

    你好,婚后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约定。

    回复于 2018.11.19 11:41

  • 章敏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3312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认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回复于 2018.11.19 09:34

  • 高连宇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2651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签订协议的除外。

    回复于 2018.11.19 08:16

  • 王颖

    帮助人数:57929

    你好,结婚后买的房子,无论是依据原婚姻法的规定,还是依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即使房产证上面只登记一方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另有约定除外。

    回复于 2018.11.18 23:11

  • 高丽姣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526

    您好,应分情况判断。第一,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仍由一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第二,婚前一方按揭买房,以一方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除非夫妻双方另有协议约定,否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款项及房屋增值部分。

    回复于 2018.11.18 22:44

  • 李杰清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1952

    如无特殊约定,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18.11.18 22:25

  • 北京金钲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49023

    这是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写协议约定

    回复于 2018.11.18 22:24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北京律师 石景山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石景山区婚姻家庭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像这种情况其实就是产权证取得与房产产权权属有无关系的问题。目前,《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而实际上大部分家庭财产都是这种情况,在司法操作审判实践中,有些地方的法院会认为只要是房产证在婚后下达的,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但我们认为这种操作显失公平,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产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就应当是婚后财产。毕竟,婚前一方已通过银行将所有房款付清,财产权益在婚前签订合同后就已经取得,取得房产证的结果也是婚前订立合同及付款行为所致。所以,这类情形原则上也应将房产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对此类纠纷,大部分法院司法实践中遵循的也是这样的原则。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357

  • 房屋分割问题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第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处理。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2563

    陈松

    咨询电话:13758563952

    咨询我
  • 【法律意见】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买房的部分情况,具体的还有父母出资,双方还贷,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等等情况,在此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有贷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况大揭秘: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况,其他的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就不多说了。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离婚归谁,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一方的债务,如果是夫妻双方房产分割给一方的,还需要去银行变更贷款人。具体情况可以去银行咨询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7132

  • 新婚姻法,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因此,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全部5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3504902

  • 【法律意见】 到银行调取出资方的转账记录。 关于公证的问题,公证的话只需要出资方账户的户主和从银行调取的转账记录,有条件的还可以请收款方一同前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二)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全部4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4/27/2017 08:00:00更新

    现在房价是越来越贵了,所以有的人可能会婚前按揭购买房子,如果自己之后结婚的,可能会由夫妻双方当事人共同还贷。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那么,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是共同财产吗?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 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3/07/2024 16:44:48更新

    一般来说,婚前按揭买房婚后不算共同财产,如果婚前按揭房产由一方在婚前进行了产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原则,该房产应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有需要的话,小编推荐上华律网咨询。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3/10/2024 18:38:48更新

    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房屋登记在首付款名下的,一般不按照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会将房产判给首付款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由首付款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般属于共同财产。

  • 按揭房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12/31/2019 15:48:35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男方在结婚前往往会购买新房作为婚房,购买房屋大部分是按揭的,男女结婚后,一般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如果双方离婚就要分割财产,那么按揭房婚后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5/13/2017 17:06:00更新

    有的男女会在结婚之后,才选择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新房。这样的做法,在当下还比较流行。通常会在房产证上面写上夫妻两人的名字,但就该房产的归属可能有的人就会产生质疑,究竟婚后买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婚前买的按揭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婚后共同财产03/01/2024 13:28:48更新

    婚前买的按揭房子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涉及到财产权的认定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即婚前个人购买的按揭房子,在婚前已经支付了首付款并开始了按揭还款,这部分的权益通常属于购房人个人所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热门律师推荐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高利贷借条诈骗怎么处罚

问题分析:关于高利贷借条诈骗怎么处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根据最新出台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年利率超过24%的利息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且借款额应当以借款人实际收到的数目为准。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你没有义务偿还超出正常利率和未收到的借款的部分,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商标权终止情形主要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商标权终止情形主要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导致商标权终止的情形有: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 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一般立案多久才会开庭

问题分析:关于一般立案多久才会开庭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开庭一般要30天左右,具体看什么案件和案件的实际情况。 大概所需要的时间是这样,开庭时间跟送达和适用程序有密切关系,一般是立案后5日内移送至审判部门,之后就要看何时送达和适用程序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无效

问题分析:关于【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无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这就是说,你公司可以选择先行向A保险公司索赔,A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保险赔偿金,并在赔偿范围内代位行驶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因此,你公司的请求合法,A保险公司应予以理赔。 至于A保险公司的辩解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因为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是格式条款,A保险公司是该格式条款的提供方,而该条款第二十五条免除了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所以这种无责不赔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总之,A保险公司应当先行向你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6836元。 之后,A保险公司可以向事故责任方或责任方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追讨保险赔偿金。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债权债务同归一人的情形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有以下情形: 1、合同承受。 也就是一方当事人把自己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移转给第三人。 2、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包括一个企业或其一部分被另一个企业所吸收或几个企业合并为一个新的企业。 企业合并后,因合并而消灭的企业对第三人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合并企业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1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酒驾致一人死亡会被判刑多长时间

问题分析:关于酒驾致一人死亡会被判刑多长时间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当事人因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据《刑法》中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通过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 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交通事故多长时间能出伤残鉴定结果

问题分析:关于交通事故多长时间能出伤残鉴定结果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30天就能出具鉴定结果,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给别人3500块钱四年了不还可以起诉吗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可以起诉。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但请注意,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没有向法院起诉,并不代表债务消灭,债权人仍有权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 然而,如果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此外,在起诉之前,建议先确定对方是否有偿还能力,如果对方有钱但不想还,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或者找催收平台帮忙催收。 如果确定对方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债务问题,如协商、调解等。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商标注册的专属领域是不受任何限制的

问题分析:关于商标注册的专属领域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商标注册的专属领域是不受任何限制的 解答关于商标申请注册事宜:注册商标的覆盖范畴不应当受到企业经营范围的限制。 然而,若仅以个人身份进行注册,注册商标则必须与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相吻合。 若不符上述规定,商标总局将会作出不予注册的决策。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明确指出,根据商标总局批准注册的商标称之为注册商标。 这其中涵盖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以及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多种类型。 值得一提的是,商标注册所有者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关于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特别规定如下:集体商标是指由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正式注册,以便该组织成员在商业行为中充分运用,如此便能彰显出使用者在该组织内的会员资格的标识。 同时,证明商标则是由对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监管能力的组织负责监督,而实际上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对其商品或者服务进行使用,藉此彰显出产品或服务的原始产地、原料来源、制作方法、品质高低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对于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及管理方面的具体细则,由来自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加以规范。

1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受到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赔偿

问题分析:关于受到人身损害应当如何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当事人若遭受了人身损害,则行为人应当对其进行的赔偿包括: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