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武汉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九月份我同公司请的车一起送货,司机没注意把玻璃搞破砸到我,住了四天院直接到法院起诉是怎样一个流程?

177 ******** 湖北-武汉 2018-11-14 22:54 交通事故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九月份我同公司请的车一起送货,司机没注意把玻璃搞破砸到我,住了四天院,从头到尾没有看到司机出一分钱,后来司机押了五千元在交警队把车提了出去,出院后同司机协商过几次,协商未果决定起诉,因金额少,往院费用不到四千,直接到法院起诉是怎样一个流程?

报告编号:NO.20181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6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姚秀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0008

    咨询电话:13517271450

    需要鉴定后计算

    回复于 2018.11.15 11:28

  • 咨询我

    鲁翠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7278

    咨询电话:17671744216

    您好,建议保留相关医疗费用凭证以及治疗记录,和交警队的相关记录。向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证据清单,双方的身份信息等,具体情况可与我电话联系详谈,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回复于 2018.11.15 09:36

  • 咨询我

    张梅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89777

    咨询电话:17786503762

    您好,您这属于工伤啊,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我还需要了解更多的情况才能作进一步判断,您可以跟我电话咨询,来电咨询是不收费的,我会逐步为您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尽可能最大程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18.11.15 09:24

  • 咨询我

    长沙邓普云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59667

    咨询电话:19397983001

    你好,需要对方的身份信息以及诉讼文书,一般由事发地法院管辖,具体什么情况?伤势如何?建议明早来电详询。

    回复于 2018.11.14 22:59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11.14 23:24

  • 张帆

    帮助人数:43037

    提交起诉状和双方的身份证明以及相关证据即可起诉,有需要可拨打电话免费咨询。

    回复于 2018.11.15 10:55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湖北律师 武汉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武汉交通事故律师

相关咨询
相关知识
  • 恶意砸别人车玻璃是犯法吗

    行政监察程序03/23/2019 21:30:30更新

    车辆是我们的个人财产,但是在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自己的车玻璃被他人砸坏的情况。那么,如果属于恶意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违法吗?这就需要大家了解清楚,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半夜砸别人玻璃构成什么罪

    刑法类别06/10/2020 18:36:34更新

    我们知道平时串门是常有的事情,但是很多时候也要经过他人的同意,如果做出不好的举动双方就不好相处了,那么半夜砸别人玻璃构成什么罪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 高空坠物砸玻璃保险能赔吗

    高危作业侵权05/20/2018 13:32:00更新

    在刚开始购买汽车的时候都会上一些保险,其中包括了车辆玻璃保险,那么自己的车子停在路边被高空坠物砸坏的话,这个可否用玻璃保险赔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2024酒后砸高铁玻璃构成什么罪

    刑法类别06/19/2019 16:05:57更新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酒后做出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情形是比较多的,而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酒后犯罪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特别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等的行为,那么酒后砸高铁玻璃构成哪个罪名?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2024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立案标准

    侵犯财产罪05/01/2020 17:13:34更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盗窃的违法犯罪行为是非常多的,而有些不法分子还会砸他人汽车盗窃车内的财物,那么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立案有什么标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买卖不破租赁同财产保全制度的关系

    房屋租赁纠纷07/04/2017 12:09:00更新

    在租赁合同中,经常涉及到一个概念,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那么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呢?它和财产保全制度有什么关系呢?下面就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租赁合同知识】买卖不破租赁同财产保全制度的竞合与冲突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

热门律师推荐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上虞找律所咨询多少钱费用

问题分析:关于上虞找律所咨询多少钱费用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收费标准可能因律师事务所、律师个人以及咨询的具体内容而异。 一般来说,律师可能会按照小时收费,也可能会按照咨询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来收费。 如果你需要法律咨询,建议你咨询下方在线律师,我们根据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为您推荐,了解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在选择律师时,你应该考虑他们的专业领域、经验、信誉和费用等因素。

2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临沂征收维权程序有哪些

问题分析:关于临沂征收维权程序有哪些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征地复议程序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具体来说,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的征地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可以从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处理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倒闭欠款怎么处理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按照法定程序,成立清算组织,能有效维护债权人、债务人、股东间的利益平衡。 债权人得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一旦逾期,会被视为自动放弃。 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发布的破产申请公告中载明的申报期限作为该案件中最终的债权申报期限,如债权申报期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债权申报期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管理人应当在人民法院公告的申报债权的期限和地点,接收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 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裸地是属于建设用地吗

问题分析:关于裸地是属于建设用地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了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解决集体成员居住问题的建设用地,对其使用权对象有限定,非集体成员不可以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除宅基地以外,还有集体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集体公共设置或者集体产业企业等。 2、《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2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认购书是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分析:关于认购书是有法律效力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认购书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问题分析:关于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误工费的纳税证明需要提供多久时间的信息 关于误工费用方面,其依据的税收证明所需提供的时间应由医疗机构所作出的特定证明来明确。 若在事故中受伤导致残疾,受伤害者可能会需要长时间停工照顾自身健康,此种情况下,误工时间便可获准计算至定残之日前的最后一天。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受害者而言,其误工费用可依照实际减损的收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受伤害者并无固定收入,那么可依据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作为参考来计算误工费。 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从《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二十条得到启示,即若受害人具备固定收入,则误工费将按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 如若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可参照他们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若是无法举证说明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状况,也能够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区与之相同或相似的行业在上一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误工费方面需要提交多久时间段内的税收证明呢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开展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什么

问题分析:关于开展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什么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依法行政的核心是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 依法行政是约束政府工作人员避免出现违法行政,以免对社会、人民造成严重后果,同时也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情况下保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之主张方式

问题分析:关于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之主张方式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之主张方式 问题解答:提出人身损害后续治疗费用主张的方式如下:在患者实际产生相关医疗费用之后,可选择再次提起诉讼,向赔付责任方提出尚未支付的后续医疗费用。 另一种方式则是可以在属于首次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过程中予以主张。 其中正义之法的依据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一条明文规定:由于生命、身体或健康受到侵害,而遭受损失的赔偿权利人如因侵权行径或其他缘由而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者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家属,有权提起诉讼,请求身负赔偿责任之行为人进行相应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伤赔偿。 本条所指的赔偿权利人即此类直接受侵害之人; 而所谓的赔偿义务人就是依法应当对自身或他人造成的不当行为,以及其他引发伤害的原因所带来的民事责任负责的自然人、法人或是非法人组织。

24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宁德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

问题分析:关于宁德征地该怎么给安置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拆迁安置房的计算方式是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各项调查、听证和公告制定出来的,主要包含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为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