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长治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起诉离婚从起诉到开庭需要多久,双方财产法院会调查吗

184 ******** 山西-长治 2018-11-14 16:53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起诉离婚从起诉到开庭需要多久,双方财产法院会调查吗

报告编号:NO.20181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4位律师回答
  • 咨询我

    秦景敏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81608

    咨询电话:13182330605

    没法作出准确的判断,只能由承办法官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大概立案后一个月左右可能会开庭。关于财产,主要是由双方自己举证。如果涉及到银行存款而无法调取,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回复于 2018.11.14 17:01

  • 咨询我

    何江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52095

    咨询电话:19573137985

    一般是三个月内下判决,若需要加我微信(手机号),点我头像后点电话咨询获取手机号

    回复于 2018.11.14 16:55

  • 陈晨晓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49

    多久开庭主要要看这个法院的案件量。双方的财产当然是原告提交证据,实在查不到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但法院可以决定不调查。

    回复于 2018.11.14 16:56

  • 高连宇 主任律师

    帮助人数:22651

    简易程序3个月,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调查。

    回复于 2018.11.14 16:56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以上律师已做出详细的解答,但不同的律师有不同的见解。 你可以针对该问题继续咨询我,以获得更多律师的解答,24小时在线。

查看全部回答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山西律师 长治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长治婚姻家庭律师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一、就夫妻共有房产分割的具体方法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司法解释,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但是,无论是夫妻竞价支付房屋折价款,还是拍卖分割房屋拍卖款,夫妻双方关于房产价值的实际获得比例必须符合“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关于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提出采用竞价方法确定房产权利归属的处理,应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的处理应以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为原则。在处理共有房产时,当事人提出采用竞价方法确定房产权利归属,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予准许:其一,双方同意竞价;其二,双方经济、住房等条件基本相同。上海高院关于竞价规则司法适用的指导意见之所以设定夫妻双方采用竞价方法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必须满足“双方同意竞价”和“双方经济、住房等条件基本相同”两个基本条件,原因在于竞价规则排斥了夫妻离婚财产的处理“应以照顾女方和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的基本法律原则。即便竞价规则从表面上看是公平的,但考虑到子女、女方及生活困难一方的法定利益,那么通过竞价来处理房产分割问题就显的不那么公平了。由此可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在上海法院处理夫妻离婚房产分割问题时巨大的司法指导意义。 二、法院在分割房产时会考量的因素 离婚时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分割?离婚房产分割应考虑一下几个方面的因素:房产登记、购房时间、出资情况、还贷情况、婚姻过错、离婚后居住情况、小孩抚养情况等几个方面的问题。 1、房产登记对分割离婚房产的影响。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意味着房子的实际权利人是谁。毫无疑问,只要夫妻离婚时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无论其中夫妻一方是否出资是否还贷,哪怕是该房产原系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房产为了结婚才加上配偶的名字,也哪怕是夫妻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为了夫妻双方结婚居住购买,我国法律统统不管,只要房产证有其名字那么他就享有房产份额。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那仅仅是挂名而已,并非实际产权人。然而,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虽然根据物权法公示公信原则房产应为登记者所有,但根据婚姻法规定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同样可以请求法院对该房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协议约定夫妻财产分别所有。 2、购房时间对分割离婚房产的影响。上海婚姻律师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解答,无一例外的要询问购房时间。因为,购房时间与结婚时间的比对可以初步判断诉争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为此,判断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具有决定意义。如果购房时间是婚前,房产亦登记在其个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就是其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时间是婚后,无论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还是夫妻共同名下,法律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仍为其个人财产的除外。 3、出资情况对分割离婚房产的影响。司法实践中,上海法院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经常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这也是基于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决定的。夫妻双方各自对购房的出资比例经常会对离婚房产的归属及分割比例造成影响。由于夫妻婚后购房,无论是哪一方的出资,一般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为此,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对于此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影响较小。出资情况对离婚房产分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婚前共同购房的案例中。根据上海高院的规定,如果恋爱期间共同购房,一方未出资但产权登记为两人共有,析产分割的处理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 4、还贷情况对分割离婚房产的影响。购房还贷虽然是还银行的贷款,并非是直接支付买房款,严格的讲还贷情况并不能认定为对购房的出资。但是,毕竟夫妻一方参与还贷归还的住房抵押贷款,可以间接的认为是对房屋的贡献。还贷情况对离婚房产分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婚前购房的离婚案件中,如果法院认定房子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配偶参与支付的银行贷款是应归还的。在一些法院离婚房产分割案例中,配偶参与支付的银行贷款的房产增值部分也是可以要求离婚分割的,虽然法学理论界对此观点有争议。 5、婚姻过错对分割离婚房产的影响。婚姻过错对离婚房产分割的影响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法发[1993]第32号),该意见指出: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应当照顾无过错方。 6、离婚后居住情况对分割离婚房产的影响。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为此,离婚后居住情况不仅会对夫妻一方个人房产造成影响,基于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立法理念,夫妻一方离婚后居住困难甚至会对夫妻共同房产分割的分割造成影响。 7、小孩抚养情况对分割离婚房产的影响。我国婚姻法51个法律条文,关于夫妻离婚房产分割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那就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全部20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去调查个人的收入和是否出轨。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全部8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法院开庭后还会调查吗

    刑事诉讼法全文09/23/2019 17:52:36更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审判案件,而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出庭审理案件的,那么法院开庭后还会不会调查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离婚法院怎么调查财产

    离婚程序12/17/2022 01:30:09更新

    没有一方的申请,法院不会主动去查的,如果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行提夫妻感情破裂和财产的证据,法院不会主动调查双方的财产情况。关于离婚法院怎么调查财产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如何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调查

    离婚财产分割11/25/2018 17:49:38更新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会为了各自去打算,比如其中一方有隐瞒、藏匿财产的可能性。知道对手可能藏匿了财产,但是又不是很确定,希望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能够调查一番。那么如何向法院申请离婚财产调查?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 法院判决财产纠纷会调查吗

    民法类别03/29/2018 21:49:02更新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因财产关系产生的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的诉讼是由法院管辖的,而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判决时,主要的依据是证据,那么法院判决财产纠纷会调查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诉讼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诉讼离婚08/02/2018 09:46:40更新

    我们都知道,现实生活当中,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进行分割和承担,而如果双方无法在这些方面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想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让法院依法判决,那么是不是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都需要对财产进行调查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具体调查有什么事项

    行政许可实施12/15/2019 12:18:35更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书执行的,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调查,确定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具体调查有什么事项?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1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股东会召开时间间隔是多久?

问题分析:关于股东会召开时间间隔是多久?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东会召开时间间隔是多久,应当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还有就是根据经营的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处理的。 主要就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对此事没有做出一个限制性的规定,一般情况之下股东大会应当是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具体的时间是由公司自行来进行规定的,还有一些就是出现重大事故的话,可以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特别关注的事宜

问题分析: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应特别关注的事宜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特别关注的事宜 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所必须留意的事项进行法律层面上的深度剖析,具体如下: 首先,务必要对交易对象的房屋产权状况以及相关的房屋产权共有情况加以确认; 其次,在文本表述方面必须保持清晰准确,正确界定买卖各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无任何歧义或模糊点;再次,对于房屋内部配置设施、付款方式、产权保障措施、违约责任承担、交付时效截止日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各领域,应有详细而确切的条款规定;此外,对房屋的户型布局、面积区间做出明确的标示,同时,对建筑面积、物质实用面积以及公摊面积的分摊原则进行精确的诠释;最后,审慎评估各类税费的分配方案,从而确保合约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在此基础之上,可引用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条款作为理论支撑和参考依据,其中包括了关于买卖合同的通用定义(即出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移转给买方,并由买方支付相应报酬)和基本内容准则(这些内容主要涵盖了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履约期限、履行地点、履约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以及核算方式等等)。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企业破产债务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分析:关于企业破产债务人应承担什么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有限责任公司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2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雅安修建房子如何给补偿

问题分析:关于雅安修建房子如何给补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公司解散劳动合同是否会终止

问题分析:关于公司解散劳动合同是否会终止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是的。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借钱12万元3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

问题分析:关于借钱12万元3年了不还可以报警吗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别人借钱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因为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可。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分钟前
马云霞律师
近期帮助 22545 人
大专校企合作费 我毕业那一年取消了 我能要回吗

问题分析: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3分钟前
近期帮助 11491 人
醉驾是否可以行政复议

问题分析:你好,名片可联系

3分钟前
成蓓蓓律师
近期帮助 161362 人
23年刚过完年的时候有过两三次逾期,金额不大,时间也不长,都还上了!现在想自己做点生意有影响吗?

问题分析:你这是债务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逾期的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