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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承诺试用期一个月,到期后以工作不积极为理由延长试用期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173 ******** 广东-深圳 2018-11-14 14:05 劳动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承诺试用期一个月,到期后以工作不积极为理由延长试用期。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报告编号:NO.20181114*****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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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我

    丁倚健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70970

    咨询电话:13926562922

    赶紧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您有没有购买社保呢?

    回复于 2018.11.14 16:27

  • 咨询我

    石双

    帮助人数:927

    咨询电话:15012777219

    你可以要求公司和你签书面劳动合同,确定试用期,否则公司要支付二倍工资给你。

    回复于 2018.11.14 15:15

  • 肖刚

    帮助人数:678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18.11.14 15:26

  • 段俊芳

    帮助人数:1990

    你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对方。

    回复于 2018.11.14 14:42

  • 章法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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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回复于 2018.11.14 14:40

  • 刘佳欢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9554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不得延长

    回复于 2018.11.14 14:07

  • 皇爵律师团队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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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签合同了吗

    回复于 2018.11.14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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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俊哲回复:
     

    您好哈,这位咨询者,根据您咨询的问题呢,是属于您与用人单位的劳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你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话。您别担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的《劳动法》 是这样规定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若您还有其他不了解的问题,不妨向我继续咨询,我会尽力帮你解答哦,并详细分析帮你解决法律问题。

  • 黄靖媛回复:
     

    按照法律规定来说,经济补偿金以工作年限为基础,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工作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个月算,不超过一个月按照半个月算。

  • 贾学德回复:
     

    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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