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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和赠与

山东-济南 2013-01-20 04:17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奶奶名下有一套住房,想全部给孙子继承。奶奶现在还活着,请问要房产过户是等遗嘱继承还是现在赠与,哪个费用低?

报告编号:NO.2013012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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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燕

    帮助人数:1534

    你好,请问该房屋是否属于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如果是还需要奶奶的子女全部同意才能赠与和买卖,建议电话联系我了解具体情形后帮你分析如何办理。

    回复于 2013.01.20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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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萍 高级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2957

    咨询电话:18678885825

    建议你现在赠与。

    回复于 2013.01.21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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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生前赠与和去世后房产继承的区别,如果是父母子女等之间的直系亲属、指税费方面,没有太多区别。n要说区别只是:在房主生前已经赠与给父母的,免除了以后继承时亲属之间可能产生的纷争,如果是死后继承,可能会有公证费用、不必要的纷争等。n

    回复于 2020.03.31 02:10

  • 朱龙

    帮助人数:1013

    建议立遗嘱,做律师见证 这样的费用较低
    赠予税费会比较高的
    可以加我qq咨询

    回复于 2013.01.22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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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继承人到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后,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所有继承人的 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父亲的死亡证明等。 【法律意见】 《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继承、受遗赠取得房屋权利;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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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可以。但是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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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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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永东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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