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甘肃法律咨询 > 天水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有一房产,为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女方想将房产过户到1岁独生女儿名下可行吗

158 ******** 甘肃-天水 2018-10-08 00:20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有一房产,为男方婚前全款购买,女方想将房产过户到1岁独生女儿名下,但居住权归男方,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付抚养费,可行吗

报告编号:NO.201810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推荐答案
  • 咨询我

    钟晶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48595

    咨询电话:13359471020

    你好,这就看男方是否自愿了

    回复于 2018.10.08 11:04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你好,这个法律没有规定,你们要自行协商。

    回复于 2018.10.08 18:36

  • 咨询我

    法律顾问团队

    帮助人数:1568144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更多复杂的子女抚养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回复于 2018.10.08 00:50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甘肃律师 天水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天水婚姻家庭律师

办事指南

相关咨询
  •  

    一方父母在子女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如果不是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是算做夫妻共同财产

  • 赵增强回复:
     

    可以登记为女儿一个人名下,同时办理公证,明确赠与个人。

  • 信金国回复: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果有遗嘱的或者需要书写遗嘱的: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相关知识
  •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可行吗

    03/19/2017 11:32:00更新

    有的男方在结婚以前就买好了房子,有的女性结婚以后,想要获得更大的财产,会要求男方婚后加名字。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平等处分的,那么,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可行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女儿破产会查爸妈的名下资产吗

    网络兼职11/29/2019 17:16:35更新

    标底是招标投标的术语,指内部掌握的建设单位对拟发包的工程项目准备付出全部费用的额度。招投标项目舍友标底的都对标底非常重视。那么,招标项目有标底在什么时候公布呢?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实质意义上的帮助您。

  • 离婚协议写明男方名下财产都给女儿有效吗

    11/11/2019 12:42:38更新

    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财产分配是搭成了一致的意见,男方愿意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过渡到女儿的名下,并且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了。但女方还是担心会没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写明男方名下财产都给女儿有效吗?下面让华律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 财产划分给女儿名下属父母财产吗

    01/24/2024 12:18:04更新

    不一定,如果女儿已成年,父母将财产过户给女儿,并且有明确的赠与意图,那么这部分财产同样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属于父母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意图,或者父母之间有其他约定,那么这部分财产可能会被视为父母共同财产。也许很多人都不清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父母去世后,房产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

    09/02/2020 18:15:49更新

    继承房屋的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父母去世后,房屋并不一定由独生女儿继承。那么父母去世后,房产肯定属于独生女儿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 汽车登记在女儿名下父母离婚要分配吗

    07/05/2022 16:01:02更新

    汽车登记在女儿名下,该辆汽车属于父母赠与给女儿,已经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离婚的时候,无权对女儿名下汽车进行分配。关于汽车登记在女儿名下父母离婚要分配吗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热门律师推荐

热门文章

  • 一男三女自愿同居违法吗

    若已有婚姻关系的男女与其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以及长久的共同生活方式公开相处,尽管没有举行合法婚礼,也被认为是非法同居行为,甚至有构成重婚罪的法律风险。根据我国刑法,重婚罪的惩罚力度较轻,仅需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

    是的。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等,对于婚内强奸构成强奸罪这个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 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

    遭遇家庭暴力后是否应该选择离婚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遭遇家暴后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日常生活中,除了妻子应该自立来避免家庭暴力外,实际遭遇到家庭暴力时,也必须学会为自己维权,收集证据。关于妻子遭遇家庭暴力该不该离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

    ​周六周日民政局一般是处于休息时段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民政局周六周日不上班。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法定上班时间上班。关于周六周日民政局是否休息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有限公司是什么性质

    对于公司大家需要有一定的了解,特别是在进行找工作的人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对于有限公司来说是什么性质的呢?这就需要大家有详细的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2024取消超生开除公职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放开二胎之前一家只有生一个孩子,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更要遵守相关规定,计划生育为我国控制人口带来了很好的效果。那么取消超生开除公职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大家解答。

婚姻家庭相关专题

猜你喜欢

法律聚焦

  •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于是我国也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那么司法实践中是怎么去认定的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所欠赌债或者信用卡未还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要怎么承担...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知识,供大家查阅,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据《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国离婚率依然呈上升趋势,并已连续12年攀升。在当今社会,经济的繁荣带来了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然而人们的精神世界却越来越荒芜,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冷漠。爱情成了神话,而婚姻似乎也越来越难以维系。在各类离婚案件中,当事人最关心的莫过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那么,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想要知道答案,您需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民法典对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又有哪些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

    法律上双倍工资的概念来源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双倍工资如何计算?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规定有哪些?双倍工资时效是多久?华律网小编在本专题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双倍工资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具有同样的身心发展规律。从改革开放来,我国一直坚持计划生育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在这样的环境下,独生子女政策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而实施的控制人口增长过快、降低我国人口出生率的一项政策,在抑制我国人口快速增长的工作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独生子女能够得到相应的政策补贴,那么,我国的独生子女政策是什么样的,独生子女证有什么作用以及应该如何去办理呢?华律网小编为你带来以下独生子女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