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华律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西法律咨询 > 晋城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推荐咨询

保证人履行完债务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期限是多长?

182 ******** 山西-晋城 2018-09-28 21:04 债权债务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保证人履行完债务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期限是多长?

报告编号:NO.201809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1位律师回答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如无特别约定,诉讼时效为代其还款后三年内

    回复于 2018.09.29 13:53

  • 继续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律师解答内容比较详细,但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 如需更多解答,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 山西律师 晋城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晋城债权债务律师

换一批 相关问答
  • 【法律意见】 夫妻双方共同债务追偿纠纷的案由定追偿权纠纷,由法院的立案庭定。
    全部2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就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需将所有继承人接受继承的继承人列为被告。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全部6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你好,以下债务应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1)一方的婚前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债务,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对于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但这一条并没有就夫妻个人债务的清偿作出规定,根据自己行为自己负担原则,个人债务首先应由个人财产予以清偿。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405

  • 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 一、概念的区别: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 二、日常生活中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以下几种是典型的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为了共同生活添置家用电器、对所居住的房屋进行的装修等所欠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关键是把握夫妻一方所得收益是否归家庭公用。 以下几种是典型的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关键是把握收益没有用于家庭公用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或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一般也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三、区别的意义:正确认识和理解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区别,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夫妻债务的合理范围,既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又能确保家庭财产关系的稳定。例如在双方离婚纠纷的时候可以严格区分,不必将个人债务划为共同债务而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全部3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229

  • 【法律意见】 一、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1、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2、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 6、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有异议但无证据证明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时,一方应当证明举债的原因,如果能证明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为前提条件。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这其实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范围内。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代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做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借款,该债务性质如何界定,不能机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而应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确定,对“借款用途”的事实一般应由举债人承担举证责任,举债人不能举证的,由债权人承担替补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
    全部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 【法律意见】 继承人如果继承了死者的遗产:才可以向继承人索赔,而且只能以其所继承的遗产为限。如果继承人没有继承遗产:不能再继承人索赔。继承人是未成年: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民事事务,可以向其监护人索赔。如果债务人没有遗产,那么债权关系就消失。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全部11个回答 >

    该条已帮助人数:1568144

相关知识
  • 保证人提前代为履行债务能否向债务人追偿

    民事诉讼参加人06/20/2018 09:38:00更新

    在很多时候,如果双方存在借贷关系,是可以规定保证人的,那么保证人如果提前代为履行债务,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保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诉讼时效07/01/2018 17:47:00更新

    在一些担保活动中,如果说担保人向债权履行债务的话,这种情况担保人是可以直接向债务人追偿的,那么关于保证追诉权在法律中的诉讼时效规定是如何?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追偿权如何行使

    保证人07/14/2012 22:48:00更新

    [案情]张山系下岗职工。2007年5月,新干县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及李四、王五共同为张山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4万元,期限为1年。到期后,由于张山没有按期归还借款,新干县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将此款还清。之后,新干县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分别向张山、李四、王五追偿,但均未果,故而诉讼到法院,要求张山偿还自己已经向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07/19/2012 17:00:00更新

    [案情] 张-山系下岗职工。2007年5月,新干县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及李四、王五共同为张-山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新干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4万元,期限为1年。到期后,由于张-山没有按期归还借款,新干...

  • 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追偿权如何行使

    保证人05/30/2012 21:31:00更新

    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可以向其他连带保证人主张在债务人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对于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如何行使追偿权这个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 主债务人重整保证人如何追偿

    民事诉讼参加人11/10/2021 16:11:18更新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作为企业法人,保证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享有追偿权,而债务人破产重整的,追偿权属于债权,保证人可以申报债权进行追偿。

热门律师推荐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想要分割非法同居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到检察院吗?

问题分析: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想要分割非法同居财产纠纷可以起诉到检察院吗 1、想要分割非法同居期间积累的财产纠纷,不可以起诉到检察。 只有是与已经结婚了的男方、或者是女方同居,才属于非法同居,且此种同居行为,可能会涉嫌犯重婚罪。 罪名成立之后,公安机关可能会立案并进行侦查,侦查结束之后,会移交给检察院审查,审查后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 2、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两种情形,符合其中之一,视为重婚罪: (1)没有离婚又与他人结婚的情形:这种情形是针对已婚涉案人而言的。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情形:这种情形是针对涉案嫌疑人中未婚的一方而言的。 3、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6分钟前
近期帮助 3504902 人
聊城电话咨询要多少钱

问题分析:关于聊城电话咨询要多少钱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法律咨询一般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要看情况。 如果案件复杂,费用会根据标的来收取。 大部分情况下,面谈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经常接受各种当事人的咨询,一两句话就能回答的问题一般是不会向当事人主动提出收咨询费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

16分钟前
陈亦鋆律师
近期帮助 3290 人
我的征信有问题,我离婚后影响我前妻贷款买房子吗

问题分析:不影响

16分钟前
张钰律师
近期帮助 682 人
拒交物业费的合法理由有哪些

问题分析: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16分钟前
张锐律师
近期帮助 1866 人
你好。房东不退租金怎么办

问题分析:可以起诉。

16分钟前
祁冰律师
近期帮助 5285 人
租房子被中介骗了怎么样办

问题分析:起诉

  • “回答很详细,也很耐心,以后要是有需要的话,我还会咨询的,非常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李永东专职律师
  • “感谢”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 “感谢您的帮助”

    2020.12.15来自用户评价了

    信金国合伙人律师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