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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09年父母出资贷款买房,房产本是我妈和我的名字,13年结婚,结婚以后我一个人付房贷是不是我父母也有权力享受增资部分和月供部分,

130 ******** 重庆-北碚区 2018-09-28 08:56 婚姻家庭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09年父母出资贷款买房,房产本是我妈和我的名字,13年结婚,结婚以后我一个人付房贷,当时房子估价40万,现在对方提出离婚,要求分婚姻存续期间房贷月供部分和增值部分,但是我这个房子没有增值,现在也是40万,如果对方要求分增值部分,是不是我父母也有权力享受增资部分和月供部分,谢谢

报告编号:NO.2018092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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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9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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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坤

    帮助人数:588

    咨询电话:15086868927

    如果房子没有涨价就没有增值部分。如果房子确实涨价增值了,那么你妻子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只是这个增值部分的分割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另外,你母亲不享有月供部分及月供部分的增值。

    回复于 2018.10.11 22:32

  • 咨询我

    徐婕律师团队 合伙人律师

    帮助人数:108064

    咨询电话:15320401482

    你好,对方是要求要求分割你婚后还贷的部分,那个属于共同财产的。

    回复于 2018.09.28 10:12

  • 咨询我

    婚姻家庭律师

    帮助人数:3504902

    房产归属:
    1.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与,即该房屋归其子女所有,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部分出资,剩余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则出资父母并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无法决定将房屋赠与自己子女并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父母部分出资时一般只能决定其出资份额赠与何方,鉴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方自己子女名下,将父母出资部分认定为只向自己子女的赠与更加合理合法。
    3.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按照日常经验法则,除非当事人能够提供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明确表示向子女的配偶赠与,一般应认定为向夫妻双方的赠与。
    4.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双方父母婚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个人赠与,那么双方子女用该赠与资金购买房屋行为自然等同于个人出资行为。相应的,不管事后双方子女有无婚姻关系抑或该房屋所有权登记者是谁,都应视为子女双方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6.双方父母婚后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给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于 2020.06.30 09:26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你好,你的父母是可以享受增值部分,但是月供部分就有些争议了

    回复于 2018.09.28 09:49

  • 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3504902

    可以的,这比那因为房产证有你母亲的名字

    回复于 2018.09.28 09:25

  • 罗小平

    帮助人数:135777

    这个是可以分割你名下的一半的一半,

    回复于 2018.09.28 21:16

  • 金斌

    帮助人数:19806

    具体

    回复于 2018.09.28 19:25

  • 李中检 专职律师

    帮助人数:29852

    既然没有增值这种情况就不存在分割增值部分,但还贷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给予对方补偿。

    回复于 2018.09.28 09:52

  • 张建国

    帮助人数:6577

    你好 这个要按照比例来承担

    回复于 2018.09.2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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