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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差银行里钱没还上,银行起诉我也执行了,我现在有一个能养殖500猪舍我问要执行时猪舍养殖可不可以贴封条

157 ******** 江苏-宿迁 2018-09-17 06:45 房产纠纷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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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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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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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看具体的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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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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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国现行没有对遗嘱执行人的担任资格有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通则等,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可行。这是法律常识。但是在实践中,法院对遗嘱的生效非常严格,会审查遗嘱成立的背景以及遗嘱人和受益人是什么关系,如果这种关系有悖于善良的风俗或者严重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可以主张无效。另外,法院对遗嘱订立规则要求也比较高,不容许有许多瑕疵。实践中受益人在立遗嘱当场,或者文字表述略有矛盾的很可能就难以得到有效的支持。这方面对遗嘱受益人的举证要求比较高。 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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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1、自书遗嘱对纸张和笔没有特别要求。 2、执行遗嘱人可以是继承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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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继承赠与都是有有效的。 (一)继承过户最省钱: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 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 买卖和赠与相比较: (二)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父母把房产赠与子女是免征营业税和个人 所得税的,只缴纳占房屋总价 2% 的公证费和 11.5% 的契税即可。但如果买卖过户虽不用缴纳公证费,但 除了契税外还要缴纳下面的税费 : 1 、房屋购买不足五年以及面积超过 140 平方米的房子买卖过户时要征收营业税。 2 、房屋购买不足五年或者房屋虽然购买已满 5 年但并不是家庭唯一住房的,买卖过户时要征收个人 所得税。 (三)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更省钱:根据国家政策,如房产购买已超过五年,则免征营业税和个 人所得税,只需交纳契税,比赠与过户少缴纳一个公正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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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立遗嘱人能指定其中一子女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和遗嘱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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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从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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